
加爾文把人活活燒死的證據
Proof that Calvin burned someone alive
作者:馬強盛/顏美娟夫婦
2009/2/25
推薦:「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創始者
https://repent-pray-revival.org/2019/02/16/who-started-the-lie-called-once-saved-always-saved/
推薦:「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根源
https://repent-pray-revival.org/2019/02/16/the-origin-of-once-saved-always-saved/
推薦:為什麼神學博士隱瞞「加爾文殺人的事實」?
推薦:「殺人」和「處死人」的差別 —- 加爾文懷恨殺人就是犯了殺人罪
https://repent-pray-revival.org/2019/03/18/the-difference-between-murder-and-execution-calvin-committed-murder-because-he-hates-some-people/
首先,你必須了解:對於任何反對(錯誤的)加爾文主義*的人,加爾文說他們都是異教徒,加爾文都把他們殺了或逼迫他們,有些是被活生生燒死、處死刑、有些是被砍頭、有些是被關在牢獄中受虐待、酷刑、驅逐 [註1]。
作者解釋: *歸正神學(Reformed Theology)就是現代的加爾文主義*(Modern Calvinism),只是換個名字而已,歸正神學從「極端或傳統加爾文主義」當中做了一些修正,他們把「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即使犯罪不願意悔改,還是得救」,改成「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至死不悔改的,從未得救」。歸正神學仍然承繼了加爾文的五要點,包含預定論(predestination),包含「耶穌只為一些人而死,而不是為所有人而死」。包含歪理「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留(希臘文「meno」,意思是存留)在他裡面。」(約壹三15)
親愛的朋友,想像你有一個兒子,他長大後成為一個醫生。他相信神、也相信耶穌基督,他反對加爾文的預定論、反對嬰兒洗禮,但卻不相信三位一體的真理。後來,他被逮捕,又被一個新教教皇(Protestant Pope) 活活燒死,而處死刑的罪名是因為他反對嬰兒洗的歪理,又反對三位一體的真理。
這時,你打開聖經從頭到尾讀一次,但卻找不到任何經文說:一個反對嬰兒洗禮和三位一體的人應該被處死或活活燒死。於是,身為父親的你非常憤怒,但你無法幫助自己的兒子,因為那個教皇在當地幾乎擁有「絕對的權柄」。
現在,讓我問你的良心一個問題:若你是那位父親,你仍然會稱呼這位教皇為「偉大的神學家和老師」嗎?還是你會求神執行公義和公平,求神來刑罰這個殺人又不悔改的凶手呢?
真基督徒怎可能合理化殺人的行為?
也許你會說出以下的回答:「我仍然會稱殺我兒子的凶手為一個偉大的神學家和老師,畢竟這凶手是當地新教徒的教皇。而且我認為我的兒子是該死的,因為他反對新教徒教皇的教義,新教教皇的權柄這麼大,怎麼能反對呢?」若你的回答是如此地荒謬,我對你的結論就是:
第一、你瘋了。You are crazy!
第二、你的道德和價值觀與希特勒差不多。
第三、你的邏輯和常理已經當機了,如一台老舊的電腦一樣。
第四、你是個冷血的動物,你的內心非常邪惡。
第五、你是個假基督徒。因為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怎麼可能合理化殺人的行為呢?只有相信納粹主義或回教的人才會去殺死反對他們的人。
一個被隱藏400多年的祕密
今天,你將會知道一個被隱藏400多年的祕密,這祕密是加爾文主義者、歸正神學者所長久隱藏的。向來,這些人是傳講錯誤的「預定論」和「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害了不少基督徒下地獄。這是一篇非常重要的教導,是每個基督徒都必須完全明白的。事實上,今天很少人知道這個祕密,而你可以預備你的心,因為接下來,你會聽到一些很震撼的事實。我禱告真理的聖靈親自引導你進入一切的真理。
在1553年的10月27日,新教徒教皇加爾文(John Calvin),也就是加爾文主義的創辦者,他把米格爾.塞爾韋特(Michael Servetus),也就是一位西班牙醫生活活燒死在火刑柱上。處死刑的罪名是因為塞爾韋特反對「嬰兒洗禮」和「三位一體」教義。(請特別注意,他有反對「嬰兒洗禮」的歪理。)
– 米格爾.塞爾韋特(Michael Servetus)
證據來源1:http://en.wikipedia.org/wiki/Michael_Servetus。
證據來源2:《Hunted Heretic》by Roland H. Bainton (Boston: The Beacon Press, 1953), p. 207
雖然塞爾韋特誤會+反對三位一體的真理,但針對錯誤的嬰兒洗禮,塞爾韋特說:「這是出於魔鬼的發明,這個欺騙會害基督教沈淪。」《Hunted Heretic》-p. 186
在1546年2月13日,也就是塞爾韋特被逮捕的前7年,加爾文寫信給他的朋友法雷爾(Farel)說:「若塞爾韋特來到我這裡,在我的權下,我永遠不會容忍他活著離開。」“But I am unwilling to pledge my word for his safety; for if he shall come, I shall never permit him to depart alive, provided my authority be of any avail.”
證據來源1:《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by Henry C. Sheldon, Vol. 3, p. 159
證據來源2: http://en.wikipedia.org/wiki/Michael_Servetus
請看清楚,這是一個被稱為「偉大神學家」口中所出的話,他恨一個人到一個地步,不容許對方活著離開!
加爾文幾乎擁有「絕對的權柄」
顯然地,當時在瑞士的日內瓦,加爾文幾乎擁有「絕對的權柄」,這就是為什麼有些人後來稱加爾文為「日內瓦有名的新教教皇」(“famous Protestant Pope of Geneva”)。資料來源:《Men of Liberty》by Stephen Hole Fritchman, p. 8
在塞爾韋特的審問期,加爾文寫信給他的朋友說:「我希望的裁決是處死刑。」資料來源:《The Heretics》by Walter Nigg, p. 328
加爾文曾經想要塞爾韋特以被砍頭的方式處死,因為他不想要塞爾韋特的事件看起來像是一個宗教的逼迫。在當時,惟有犯了「民法」的人才能處以砍頭的死刑。如果塞爾韋特死於砍頭的死刑,看起來就像是塞爾韋特犯了民法而被處死,就不像是一個宗教逼迫。然而,因為塞爾韋特從未犯民法,不可能有證據來判砍頭的死刑,所以最後仍然處以火刑。資料來源:Samuel Fisk, 《Calvinistic Paths Retraced》, p. 116
在加爾文逮捕塞爾韋特之後,塞爾韋特被關在一個很糟糕的地牢裡,那裡沒有光線、沒有食物、沒有上廁所的地方。資料來源:John F. Fultion, 《Michael Servetus: Humanist and Martyr》p. 35
塞爾韋特被燒了30分鐘才死
當塞爾韋特被帶到火刑柱上時,他們以綠苔的木頭放在塞爾韋特的腳邊,在他的頭上又放上硫磺的頭冠。
為什麼要用綠苔的木頭呢?因為這種木頭會燃燒得比較慢、比較久,可以延長虐待的時間。為什麼要把硫磺放在頭上呢?因為這樣火燒得會比較雄烈,可以加增痛苦。結果就是:整個過程花了超過30分鐘,塞爾韋特才斷氣死亡。另一個資料說,其實花了3小時的過程。
「憐憫我吧!憐憫我吧!」塞爾韋特呼喊著。這個酷刑和他的痛苦持續了超過30分鐘。請你看清楚,這整個虐待和死刑的過程不是3分鐘,是超過30分鐘。你曾經在高速公路塞車超過30分鐘嗎?塞爾韋特被燒了30分鐘才死去。塞爾韋特喊說:「耶穌,永恆神的兒子,憐憫我吧!」資料來源:《The Heretic》by Walter Nigg, p. 327
塞爾韋特卻饒恕加爾文
雖然加爾文憎恨塞爾韋特,但塞爾韋特卻饒恕加爾文,還禱告神要饒恕加爾文。資料來源:Schaff, 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Vol. VIII, p. 789
別忘記,聖經說:「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留(希臘文「meno」,意思是存留)在他裡面。」(約壹三14-15)
這經文向我們證明:即使我們假設加爾文有曾經得救過,但因為他懷恨和殺人的罪行,他已經失去救恩。因為聖經說:「凡恨弟兄、殺人的,沒有永生存留在的裡面。」聖經又說:「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啟廿一8)
–燒著硫磺的火湖裡
那麼加爾文有悔改他殺人的惡行嗎?很可惜,他沒有。加爾文至死前都不願意悔改他殺人的行為,他仍然認為那些反對他的人該死,如果你認為那些人死得不公平,他說「你也跟他們一樣犯了同樣的罪」“Whoever shall maintain that wrong is done to heretics and blasphemers in punishing them makes himself an accomplice in their crime and guilty as they are.”。
證據來源1:《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Volume 8》by Philip Schaff, p.690-691, p. 791
證據來源2:http://en.wikipedia.org/wiki/Michael_Servetus
基督徒當如何對待異教徒
接下來,我們要從聖經來看基督徒當如何對待異教徒(heretic)。保羅曾經寫信給提多,在書信中保羅先提到監督的資格:
多1:7-11 監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貪無義之財。樂意接待遠人,好善,莊重,公平,聖潔自持。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因為有許多人不服約束,說虛空話欺哄人。那奉割禮的更是這樣。這些人的口總要堵住。他們因貪不義之財,將不該教導的教導人,敗壞人的全家。
請看清楚,基督徒應該堵住假教師或講異端之人的口,要藉著爭辯和反駁,而不是藉著把對方活活燒死或殺死,跟加爾文一樣。若加爾文是今日基督徒該效法的榜樣,那我們是否應該把耶和華見證人、摩門教的人都綁起來,然後活活燒死他們呢?當然不行!這是何等地荒謬!
瞎子豈能領瞎子?
你可以想像一個基督徒做出這種事情嗎?你可以想像一個「偉大的神學家」做出這種事情嗎?如今,怎麼還有神學博士或牧者為加爾文辯護呢?這真是太荒謬了。聖經說:「瞎子豈能領瞎子,兩個人不是都要掉在坑裏嗎?」(路六39)
另外,聖經說,假教師應該被公開點名,如保羅公開點名許米乃和腓理徒一樣。因為這些假教師會敗壞許多基督徒的信心。
「他們的話如同毒瘡,越爛越大;其中有許米乃和腓理徒,他們偏離了真道,說復活的事已過,就敗壞好些人的信心。」(提後二17-18)
親愛的讀者,你是否跟加爾文一樣有這麼冷血和邪惡的心腸?你會把另一個人活活燒死嗎?在你知道真相之後,真正的基督徒怎麼可能還會稱加爾文為「偉大的神學家」呢?但事實上,唐崇榮博士和其他在Good TV上其他的神學博士都在傳講加爾文主義錯誤的「預定論、有限的救贖和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難道這些人從不知道加爾文燒死塞爾韋特的事實嗎?還是他們早就知道,但卻故意隱瞞?唐崇榮竟然說︰「加爾文是全基督教最偉大的神學家!」這是極荒謬的歪理。資料來源︰http://www.ccgn.nl/ft-book/xbls/38.htm
為什麼許多神學博士傳講加爾文主義?
你知道為什麼許多神學博士堅持傳講加爾文主義嗎?主要是因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歪理。想想看,大部分的神學博士都是男性,而什麼是弟兄最大的誘惑呢?當然就是動淫念、色情、犯外遇的誘惑。
而許多男性的神學博士之所以會盲目地擁抱「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最大的原因之一就是因為他們想要放心地動淫念,但是不想面對犯罪不悔改的後果。這種心態就如亞當和夏娃一樣:想要偷吃禁果卻不想要死亡,想要偷吃禁果卻不想要失去永生。
對弟兄來說,這種「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說法非常誘惑人,這會讓他們總是有藉口犯罪,對罪愈來愈痲痺,然後又自我催眠、自我欺騙說:「即使我愛動淫念,即使我愛對女會友性幻想,我還是可以上天堂。畢竟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神還是會饒恕我的。」
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但是耶穌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他犯姦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有一次,一位牧者在與我們吃飯的時候,聊到加爾文主義。我們說:「犯罪不悔改的基督徒會失去救恩。」這牧者說:「我雖然不是完全贊成加爾文主義,不過我也不想要在我犯罪的時候,擔心自己會失去救恩。」
這是什麼意思呢?我再說一次,這種心態就如亞當和夏娃一樣:想要偷吃禁果卻不想要死亡,想要偷吃禁果卻不想要失去永生。然而,神親口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 在新約,聖經說:「不要自欺,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六9)
耶穌說:「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七22-23)
說穿了就是:牧師也很愛看姐妹穿迷你裙
牧者擁抱「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結果,就是牧者自己不會教導基督徒如何過聖潔的生活,整個教會都會沈淪在各樣的罪中,大家都愛犯罪,但是心照不喧。
一位香港的知名牧者曾告訴我說:反對姐妹穿「迷你裙」就是教條主義。這是什麼意思呢?弟兄都知道,說穿了就是:牧師也很愛看姐妹穿迷你裙,穿得愈少愈好,因為牧師也愛動淫念。這樣的牧者絕對需要悔改,堅決不悔改的,神的審判臨到時就會失去救恩。
推薦:「基督徒姐妹的衣著可以『露乳溝』嗎?」
基督徒啊,聖經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約壹三7) 不要隨從自己肉體的私慾,不要聽從放縱肉體的道理。無論哪個牧師說:可以動淫念、可以為肉體安排,你們都不應該聽從。因為聖經乃是說:「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要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羅十三14;多二12)
加爾文如何嚴重扭曲經文
– 加爾文 (John Calvin)
最後,我要告訴你,加爾文如何嚴重扭曲經文。就如奧古斯丁一樣,加爾文引用路加福音十四章23節來支持殺死異教徒的行為。請仔細看以下的經文:
路14:22 僕人說:『主啊,你所吩咐的已經辦了,還有空座。』
路14:23 主人對僕人說,『你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裏,勉強人進來,坐滿我的屋子。
當然,這段經文是在講救恩的邀請,而不是在講基督徒可以殺死異教徒。
在使徒行傳中,我們從未看到初代基督徒藉著逼迫、虐待和燒死非基督徒來強迫人悔改和得救。雖然以上有這麼多證據,但今天仍然有些瞎眼的人和瞎眼的神學家堅持盲目地為加爾文辯護。他們大致上會說:
第一、在加爾文的時代和文化,反對三位一體的人都會被判死刑。(但是別忘記,塞爾韋特同時反對嬰兒洗禮的歪理。)
第二、其他歸正神學的人同意加爾文的判斷,所以加爾文可以殺死這些反對他的人。
第三、加爾文無法抵擋權利的誘惑。
親愛的朋友,無論如何狡辯,以上的三點完全沒有聖經的支持。身為基督徒,我們不能跟隨不符合聖經的文化和作風,更不可以扭曲經文來殺人!我們只跟隨神和祂的話語,而不是某個文化的說法。
由於加爾文殺人又不悔改,無論如何他都下地獄了。第一種可能就是:他從未重生得救,所以邪惡的本性還在他裡面,他犯殺人罪沒有感覺,所以下地獄了。第二、他曾經信主得救,但是後來被罪誘惑、對罪痲痺、而且至死都不願意悔改,所以失去救恩,還是下地獄了。無論是第一種或是第二種可能,無論加爾文原本是否有真正得救,他現在都已在地獄受刑罰和痛苦。因為聖經說:「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殺人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約壹三15;啟廿一8)
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
別忘記,希特勒(Adolf Hitler)曾說:「愈大的謊言,就愈多人相信。」
我們在此藉著神的愛說誠實話,勸勉你不要再聽從加爾文的謊言,不要欺騙自己、欺騙別人。
聖經說:「不要自欺,不義的不能承受神的國;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你們不要自欺。」(林前六9;加六7;林前十五33)
聖經又說:「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啟廿一8)
犯罪又不悔改的基督徒絕對會失去救恩!如果你現在還在罪中,現在馬上就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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