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不完全」不是持續犯罪的藉口
“Nobody is perfect” is not an excuse to continue sinning!
作者:馬強盛/顏美娟夫婦
2009/7/7
「我(大衛)在祂面前作了完全人;我也保守自己遠離我的罪孽。」(詩18:23 )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創17:1)
「真愛神的人會尋找停止犯罪的方法,假愛神的人會尋找持續犯罪的藉口。」- 馬強盛/顏美娟夫婦
「聖潔的天父,我們用耶穌的寶血遮蓋所有看到這篇教導的人,遮蓋他們的靈、魂、體。讓他們全人都願意悔改和聖潔,讓祢聖潔的生命代替他們自私和墮落的生命,除去一切人的藉口和偶像。神的靈、烈火、和榮耀運行在他們身上,叫他們為罪、為自我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感謝真理的聖靈引導人進入一切的真理,一切的榮耀歸給曾經被殺的羔羊。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偷口香糖」的比喻
在開始這個主題之前,我要先說一個比喻。有一個小偷走進便利商店,他逛了一圈之後,就偷了二包口香糖,過了一會之後才往大門走。沒想到,攝影機早就拍到他偷口香糖的情況,因此店員就報警了。小偷一到門口時,就出現了二個警察,所以他就被逮捕了。這時,警察問小偷說:「為什麼你要偷東西呢?」
小偷回答說:「警察先生,世上沒有完全人,難道你是完美的人嗎?這只是二包口香糖而已,沒值多少錢,你放我走吧!」這時警察就很生氣,警察說:「東西值多少錢不是重點,無論偷大東西還是小東西,只要偷東西就是犯了偷竊罪。你竟然一點悔意也沒有,還在為自己找藉口!我一定要把你抓起來,讓你受法律審判,這樣你才會知道犯罪是有後果的。」
這時,另個警察也說:「還有,你的藉口未免太荒謬了。若是這個藉口是合理的,豈不是人人都可以偷東西嗎?」
朋友們,現在請你想想看,即使是地上的國家,都要求人民完全地遵守國民律法,只要違背一條律法,就會被警察抓,就要受審判。更何況是那至高至上、住在永遠的神呢?
「人都不完全」不是持續犯罪的藉口
人人都知道,你不需要「犯搶劫罪加上偷竊罪」才會被法官判為犯法的,你只需要犯了「一條偷竊罪」,就會被判為犯法。同樣地,雖然一個基督徒沒有姦淫,但卻有偷東西、說謊、或貪錢,在神面前,他只要違背一條道德律法,他就是犯罪的。聖經說:「罪就是違背(道德)律法。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約壹三4;羅七7)
請你仔細想一下,若「人都不完全」是可以持續犯罪的合理藉口,那麼,神豈不是要容忍A基督徒偷東西、B基督徒說謊、C基督徒貪錢、D基督徒犯婚前性行為的罪嗎?若「人都不完全」是可以持續犯罪的合理藉口,那麼人人都可以說:「我符合這個可以持續犯罪的條件,因為我也不完全,所以我也想持續犯罪。」而結果就是:每個基督徒(或假基督徒)都把這個藉口拿來當作「免死金牌」,拿來跟神辯論,又要求神讓他們可以持續犯罪而不下地獄。
另一個結果就是:教會變成人人喝罪孽如水的地方,大家都用這個藉口來犯罪而不悔改,人人都無法無天、我行我素。人人都不求神的旨意成就,只求自己的旨意成就。然後,人人開始喜愛罪惡、恨惡公義和聖潔。很可惜,這些事情正是今日全球大部分教會的景況!
這個藉口是直接從「撒但教教義」來的
事實上,「人都不完全、我要持續犯罪」的藉口其實是直接從撒但教教義來的。這個源起於撒但教的犯罪藉口,早就已經入侵了基督教。然而,與其破解和粉碎會友犯罪的藉口,今日的牧者甚至還在為會友添加更多犯罪的藉口。這種污穢和墮落的事情,已經出賣了基督,也出賣了神。
根據「撒但聖經」中的「路西弗書」(The Book of Lucifer),撒但教徒認為所謂的罪孽 (如:動淫念、貪婪、憤怒、嫉妒、驕傲) 都是人類的本性,他們認為這些不是罪。他們認為這些事情都是人類無法避免的,都是基督教所刻意定義為罪的,如此基督教就可以指出世人都犯了罪。但是,他們認為沒有人可以避免人類本性的強烈慾望或衝動。(資料來源:http://en.wikipedia.org/wiki/Satanic_Bible)
–撒但聖經
– 現代撒但教教會的創辦者安多.那維(Anton LaVey)
並且,現代撒但教教會的創辦者安多.那維(Anton LaVey)說:「這是基督教所設計的概念,如此就能保證世人都會犯罪,而世人將沒有別的選擇,只能哀求神的饒恕,然後依賴教會。然而,這些所謂的『罪』都是人類自然的本性,人應該要擁抱它們,甚至認為這些是道德的。」
親愛的朋友,你看出來了嗎?你恍然大悟了嗎?撒但聖經裡要傳達的概念就是:「罪都是人類無法避免的,人應該要擁抱它們」。也就是說,人都不完全,人都無法避免犯罪,而這就是他們拿來持續犯罪的藉口。
其實,今日許多的假基督徒跟撒但教徒一樣,他們都嘗試稀釋自己的罪行,他們都嘗試想要找藉口來持續犯罪。他們都想要把罪說成「不是罪」。他們不認識自己的邪惡,也不認識神的聖潔和威嚴。他們不怕得罪神,也以為神奈何不了他們。他們不想要真正認罪悔改(可一15)、罪得赦免(路廿四47)、因信稱義(羅五1),也不想結出聖潔的果子(羅六22)和治死肉體的惡行(羅八13)。而他們最不想做的就是停止犯罪(約壹二1),也不想在神面前作道德上的完全人(詩十八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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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要亞伯蘭作完全人
但是,聖經是怎麼說的呢?基督徒有辦法在神面前作完全人嗎?請看以下的經文: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希伯來原文tamiym,תמים)。」(創十七1)
根據史壯聖經原文字典(編號H8549),希伯來文「tamiym」在KJV聖經中出現了91次。這字的意思是完全、完整、健全、沒有瑕疵、有正直、或完全符合真理。
請注意,亞伯蘭在改名為亞伯拉罕之前,神就已經要求他作完全人了。這是個很重要的啟示!這代表你沒有藉口,你也必須在神面前作完全人!這本來就是基督徒應該追求的!
當然,沒有人一出生下來就是完全人。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違背了神的道德律法。」(羅三23;約壹三4) 但是,他可以憑自由意志認罪悔改、因信稱義、受洗得救。得救之後,他可以藉著與神交通而停止犯罪(約壹一章、二章),並且結出聖潔的果子(羅六22) ,並在神面前作完全人(林後十三9)。
大衛、挪亞、約伯也有「在神面前作完全人」
另外,除了亞伯拉罕之外,大衛、挪亞、約伯也有「在神面前作完全人」。也就是說,他們得救之後有停止犯罪,並過著道德完全的生活。(雖然他們有時會被誘惑犯罪,但他們都有悔改,並持續過聖潔和道德完全的生活。)
大衛:「我(大衛)在祂面前作了完全人(希伯來原文tamiym);我也保守自己遠離我的罪孽。」(詩十八23 )
挪亞:「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面。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希伯來原文tamiym)。挪亞與神同行。」(創六9)
約伯:「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那人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伯一1)
箴11:5-6 完全人(希伯來原文tamiym)的義必指引他的路;但惡人必因自己的惡跌倒。正直人的義必拯救自己;奸詐人必陷在自己的罪孽中。
箴28:18 行動正直的(希伯來原文tamiym),必蒙拯救;行事彎曲的,立時跌倒。
詩37:18 大衛說:耶和華知道完全人(希伯來原文tamiym)的日子;他們的產業要存到永遠。
請仔細看上述的經文,即使是在舊約的義人也能在神面前作「完全人」。另外,神自己也要求祂的兒女做「完全人」,神對亞伯拉罕說:「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創十七1) 。神從來沒有說祂的兒女可以無法無天、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任意犯罪又不悔改。
也就是說,神要求祂的兒女不要犯罪、停止犯罪(約壹二1;來十二14;太五8;林後十三9)。舊約和新約聖經所提到的「完全」在原文中都是指完全、完整、遠離罪孽、停止犯罪(詩十八23;約二1)。但是請別誤會,聖經所提到的「完全」不是指義人沒有不好的習慣。不好的習慣不是罪,因為罪是違背神道德的律法(約壹三4)。不好的習慣如:賴床、健忘、粗心大意、不愛刷牙、房間打掃不夠乾淨等等。
耶穌說: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現在,讓我們來看新約的經文。耶穌說:「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8) 在這經文中,二個「完全」都是來自希臘原文「teleios」,意思是:不需要別的事情來使其完整,完全地誠實和正直。熟悉聖經原文的解經家法尼斯達克牧師(Rev. Finis Dake)說:「完全的意思就是完全符合神的道德律法。」
有些牧者或聖經老師會說:在馬太福音五章48節,耶穌是在告訴我們要更成熟,而不是完全。若是如此,耶穌的意思就會變成:「你們要成熟,像你們的天父成熟一樣。」然而,這樣的解釋是在暗示神曾經有不成熟的時候。當然,這樣子控告神是荒謬的,這不符合真理,也不符合聖經原文。
請注意,瑪拉基書告訴我們,神是永不改變的(瑪三6)。你必須知道,神永遠都是完全的,祂不需要更成熟。聖經說,神的道路是完全的(撒下廿二31;KJV),神的作為是完全的(申卅二4),神的知識是完全的(伯卅七16;KJV),而神的旨意也是完全的(羅十二2;KJV)。
新約關於「完全」的經文根據:
西1:28 我們傳揚祂,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
西4:12 有你們那裏的人,作基督耶穌僕人的以巴弗問你們安。他在禱告之間,常為你們竭力的祈求,願你們在神一切的旨意上得以完全,信心充足,能站立得穩。
來6:1-2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希臘原文teleiotēs, 指道德和屬靈上的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
帖前5:23 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提後3:17 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太19:21 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林後13:7-12 我們求神,叫你們一件惡事都不做;這不是要顯明我們是蒙悅納的,是要你們行事端正,任憑人看我們是被棄絕的吧!我們凡事不能敵擋真理,只能扶助真理。即使我們軟弱,你們剛強,我們也歡喜;並且我們所求的,就是你們作完全人。所以,我不在你們那裏的時候,把這話寫給你們,好叫我見你們的時候,不用照主所給我的權柄嚴厲地待你們;這權柄原是為造就人,並不是為敗壞人。還有末了的話:願弟兄們都喜樂。要作完全人;要受安慰;要同心合意;要彼此和睦。如此,仁愛和平的神必常與你們同在。你們親嘴問安,彼此務要聖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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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心」跟「完全」幾乎是同義字
最後,我們要來看耶穌對「清心」的解釋。耶穌說:「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太五8) 在這裡「清心」的希臘原文是katharos,意思是:乾淨、純淨、沒有敗壞的慾望、從罪和罪惡感得釋放。也就是說,依照「清心」的定義,「清心」跟「完全」幾乎是同義字。別忘記,耶穌對亞細亞七個教會的最後要求就是:要悔改,要完全(啟三2-6)。
美國佈道家雷康福特牧師(Ray Comfort)說:「神的道德律法是完全的。若在審判日時,我們沒有完全,我們就會滅亡。這樣的道德完全會尋找出所有道德上的不完全。這就是為什麼保羅說,我們必須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西一28)。」
我要再強調一次,聖經所提到的「完全」不是指義人沒有不好的習慣。不好的習慣不是罪,因為罪是違背神道德的律法(約壹三4)。不好的習慣如:賴床、健忘、粗心大意、不愛刷牙、房間打掃不夠乾淨等等。
另外,聖經並不是說得救後的義人永遠不會被誘惑而犯罪,但重點是:只要義人犯罪後有悔改,祂的罪就會得赦免,耶穌的寶血會洗淨他一切的罪(約壹一7)。接下來,他又可以「持續」結出聖潔的果子(羅六22),並在神面前「持續」作完全人(林後十三9)。
p.s. 我們所用的聖經原文字典是最準確的二本聖經原文字典,都是用英文寫的。
美國各教派的牧者最主要都是用這二本權威字典:
Strong’s Concordance(史壯聖經原文字典), Vine’s Complete Expository 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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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基督徒測驗
https://repent-pray-revival.org/2018/12/27/true-and-false-christians-a-test/
犯罪又不悔改的基督徒會失去救恩嗎?(上)
https://repent-pray-revival.org/2019/01/11/will-unrepentant-christians-loose-their-salvation-part-1/
什麼是純正的福音?
https://repent-pray-revival.org/2019/01/22/what-is-the-true-gospel-of-jesus-christ/
先認罪悔改,才能因信稱義
https://repent-pray-revival.org/2019/01/14/first-you-must-repent-then-you-can-be-justified-by-faith/
悔改、恨罪、禱告、死透、真復興 第1章
https://repent-pray-revival.org/2018/12/27/repentance-hatred-of-sin-prayer-complete-death-true-revival-chapt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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