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徒應該如何管教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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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徒應該如何管教小孩?

How should Christians discipline children?
作者:馬強盛/顏美娟夫婦
2010/9/23

「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箴廿九15)

今天,在這篇教導中,你將會學到如何按照神的旨意、智慧和方法來管教小孩。當然,若你是個假基督徒(也就是沒有真正悔改和重生的人),這些真理對你而言只會像是紙上談兵。這是因為你自己仍然是個叛逆神、自私、假冒偽善、愛罪的罪人,既然你這麼叛逆神,你又要如何教導自己的孩子不叛逆神呢?當你責備小孩時,就更是顯得你的假冒偽善了。因此,對假基督徒而言,在學習如何管教小孩之前,你自己必須先真正悔改、信純正福音、天天背起十字架跟隨耶穌,這樣你才能經歷重生,然後你才能真正學會「如何管教小孩的真理」。(請看最後關於「重生」主題的文章)

推薦:「真假基督徒測驗」
推薦:「國小年紀的小朋友也是罪人嗎?」

今天這篇教導乃是針對那些謙卑受教和敬畏神的人而講的。在我們來看基督徒應該如何管教小孩之前,讓我們先來看「用神的真愛來愛小孩」和「溺愛小孩」有什麼差別。

 

若父母用神的真愛來愛小孩,就不會縱容小孩犯罪

「用神的真愛來愛小孩」就是:「教養的方法和原則要以神的旨意和智慧為中心,父母要去符合神的旨意和要求,而父母要按照神的方法來受管教小孩。當然,父母的基本責任就是要教導小孩來凡事順服神的旨意。並且,基督徒父母必須要教小孩神的道德律法,如此他們才會知罪、進而從罪中悔改、信純正福音、重生、結出聖潔的果子、為主而活(約壹三4;出二十;羅七7;可一15;羅六22;羅十四8)。這樣的真理和原則是為了要塑造一個敬畏神的孩子,來討好神。這就是叫做用神的真愛來愛小孩。」

要記住,聖經說,「神的愛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林前十三6)。那麼,什麼是不義呢?聖經說:「凡不義的事都是罪」(約壹五17)。所以,若基督徒父母想要用神的真愛來愛小孩,那做父親和母親的就不能喜歡罪、不能縱容小孩犯罪。聖經又說:「主認識誰是祂的人,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和罪。」(提後二19;原文) 還有,既然神的愛只喜歡真理,這意謂著基督徒父母必須只用真理來教導和管教小孩,而不是用屬世的道理、哲學、心理學、或任何與真理違背的道理來管教小孩。

簡單而言,做父母的必須教導小孩「不喜歡不義(罪)、只喜歡真理」,這才算是真正懂得用神的愛來愛小孩的父母!

God's love-神的愛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父母的基本責任:「要殷勤教訓兒女神的話和道德律法」

另一個做基督徒父母的責任就是「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神的話和道德律法」(申六4-9),這就是神的旨意。摩西曾在申命記六章吩咐以色列關於神的話語和道德律法。摩西在此先提到最大的誡命,也就是第一誡。他說:「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六4-5)我們都知道這乃是稱為最大的誡命,而這道德誡命有延伸到新約,因耶穌在馬太福音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太廿二37-38)。

親愛的朋友,你有沒有想過,緊接著申命記六章5節之後,摩西說:「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申六6-9)
推薦:誰會把鏡子拿來洗臉呢?

推薦:「為什麼耶穌說道德律法不能廢去? 」

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來養育小孩 

也就是說,摩西不僅吩咐以色列人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他還吩咐以色列人要殷勤教訓自己的兒女神的話和道德律法(申六4-9)。現今,也許你自認為有遵守聖經中最大的誡命,但你有「殷勤教訓自己的兒女神的話和道德律法」嗎?若你沒有,你就不算是在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因為你是一個違背申命記六章6-9節的人。並且,目前在神的眼中,你是一個不盡責任的父母!

別忘記,耶穌親口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德)誡命」(約十四15;KJV)。當然,申命記六章6-9節也有延伸到新約:「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來養育小孩」(弗六4)。耶穌在新約聖經還說,我們不能像法利賽人一樣,「他們廢了神的(道德)誡命」(太十五6)。

今天,若你還無法做到以上所提到的基本責任,在神的眼中,你就是個糟糕的父母!即使你認為自己是個好父母,但你的看法不重要,你的旨意也不重要,只有神的真理和旨意才是重要的。在神面前,只要違背真理,所有人的看法和道理都毫無價值,都是虛空。

 

溺愛小孩就是:盲目放縱和寵壞小孩,沒有任何懲罰

現在,讓我們來看什麼算是溺愛小孩。溺愛小孩就是:「以小孩的旨意和慾望為中心,父母要去符合小孩的旨意和要求,而父母要按照小孩喜歡的方法來討好他和管教他。即使小孩犯罪,父母也順著他,頂多唸兩句就好,父母不會做出任何懲罰。」

你可以從上述對真正愛小孩和溺愛小孩的比較當中得知,神的真愛是「神本主義」,神的愛是高舉神的旨意,用神的智慧來養育和管教小孩,目的是要榮耀神。而溺愛小孩是「人本主義」,是高舉人的價值、用人的方法、用人的盲目放縱和寵壞小孩。若你用神的真愛來管教小孩,你的小孩將有一天成為榮耀神、敬畏神的基督徒;若你用人的溺愛來管教小孩,你的小孩終有一天成為叛逆神、下陰間的罪人。
推薦:「什麼是溺愛」

聖經說:「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兒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箴19:18;箴23: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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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又說:「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你的兒女都要受耶和華的教訓,你的兒女必大享平安。」(箴29:15;箴十三24)
rod -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箴29:15)

溺愛小孩的父母會缺乏「賞罰分明」

通常,溺愛小孩的父母會缺乏「賞罰分明」的管教方式。也就是說,他們沒有一個「獎賞順服、懲罰不順服」的原則。然而,上述的經文告訴我們,缺乏「賞罰分明」的管教方式反而會害小孩的靈魂下到陰間,因為小孩從小叛逆神,就是在得罪神,而他若不悔改、信純正福音、真正敬畏神,終將受到神公義的審判。

當然,基督徒父母必須知道什麼時候用責備、什麼時候用杖打,父母也必須知道什麼時候獎賞、什麼時候懲罰。雖然在實際運作上,每個父母會按照自己的個性、價值觀、道德觀、對罪的容忍度而有不同的處理。但是重點是,你必須要有個公平和公義的「賞罰分明制度」,只要說到、就必須做到,不能妥協自己所定下的規定。

當小孩不聽責備時,就必須要有懲罰或杖打

原則上,當小孩不聽責備時,就必須要有懲罰或杖打的行動,不能光用嘴巴唸幾句話。以下,我們將與你分享一位好牧師管教小孩的經驗,他在美國輔導婚姻和家庭三十多年,他自己的婚姻很好,而他的兩個小孩今日也都是順服神的傳道人。

有一位從美國來的蓋瑞.紐曼牧師(Gary Newman),我是在聖經學校認識他的,曾經有一次,他是學校特別請來的講員,而那週我當他的講台翻譯。紐曼牧師提到,有一次,他在高速公路上開車,師母坐在右邊,兩個小孩坐後面。不久,兩個小孩在後座開始吵架、又打鬧起來。

牧師對兩個小孩說:「你們立刻停止,你們在後座打鬧會影響我開車,我無法藉著後照鏡看到後面的車子。這樣很危險。若你們不停止,我就會把車停在路邊,然後拿我身上的皮帶打你們的屁股。」這時兩個小孩互相看了一眼,發現父親是嚴肅和認真的,就暫時停止打鬧。

沒想到,五分鐘之後,兩個小孩又開始打鬧起來,他們認為父親剛才的話只是說說而已,以為父親不會真的說話算話、說到做到。於是,牧師很生氣地把車停在高速公路旁邊一個安全的地方,然後,他打開車門,拿起身上的皮帶(因為沒有隨身攜帶懲罰用的棍子),打開後座車門,進入後座用皮帶打兩個小孩的屁股。他有讓小孩感覺到痛,但卻沒有打傷小孩。請注意,這是重點,請勿斷章取義這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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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1-2分鐘後,有個女士開車停在他們旁邊,就罵牧師說:「你虐待小孩,我要告發你。」牧師很平靜、很穩重地回答說:「這位女士,我是牧師,我的管教方法是符合聖經的。若你要溺愛小孩,到最後害小孩成為叛逆的年輕人,這是你的選擇。但我按著聖經管教小孩,他們在長大後,絕不會去少年監獄,他們也不會成為叛逆神的人。他們會成為敬畏神的兒女,你等著看。」

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

在講台上,紐曼牧師說:「雖然我的女兒在年輕叛逆期,有幾次曾挑戰我的權柄,但我們也用神的話語教導她,也做到賞罰分明、說到做到。我們也會跟女兒講道理。若她有順服,我們就會守信用的獎賞她;若她叛逆,我們就會說到做到地懲罰她。今天,我可以誠實地告訴你,我的女兒和兒子都是孝順父母、敬畏神的好孩子。他們兩個現在都在全職事奉神。」

接下來,紐曼牧師引用3處經文:

         箴13:24 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

         箴22:15 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

         箴23:13-14 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

rod  -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

若他不聽責備,你就必須用棍子或尺來打他的屁股或手心

紐曼牧師解釋說:「若你愛小孩,你就必須責備他;若他不聽責備,你就必須用棍子或尺來打他的屁股或手心。因為小孩會明白棍子代表父母的權柄和懲罰的執行方式。若小孩不聽勸、也不講道理,你就必須拿棍子管教他。當然,不是要你打傷小孩,但你絕對需要讓他感覺到痛。這樣,他的屁股就會告訴他的頭腦:他做錯事情了。他的屁股也會告訴他:悖逆父母會被懲罰。」

當時,牧師和我都察覺到有些學生不以為然,只是不敢說出來。這些學生有些是母親,有些是父親。但我親自認識他們的小孩,這些小孩都是沈迷於電動、不愛靈修,甚至在主日溜去網咖打電動。這些小孩在聖經學校的老師面前會裝得很乖,假裝愛神,但私底下他們如何,我很清楚。對於這些不認同紐曼牧師的父母,他們的小孩沒有一個在長大之後是想要事奉神和傳福音的。

96f4b654533ccb7f0fe7e0692bef364f.jpg  -小孩的屁股也會告訴他:悖逆父母會被懲罰

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

在下一堂課時,換成紐曼師母上台講道。她翻到箴言的經文:「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箴廿三13-14)

師母說:「無論你文化的管教方式如何,無論你家庭的管教方式如何,但重點是:神的話就是神的智慧。做基督徒的必須依靠神的智慧,而不是依靠人的方法或不符合真理的心理學。聖經說你用杖打小孩的話,他必不至於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若你不按照神的智慧,若你從不用杖打不聽責備的小孩,你的小孩就一定會很叛逆。因為他會不斷地挑戰你的權柄,他會認為你管不住他。並且,若你說要懲罰,卻不執行規定,小孩就會察覺出你說話不算話。他會發現你妥協了,他會認為你的規定都只是說說而已。接下來,他就不會把你的話當作一回事,他還會藐視你的權柄。然後,他愈長大、就愈叛逆,甚至在他讀高中之後,你就管不住了。當他讀大學時,他就不要神了。」

ruler   -若你從不用杖打不聽責備的小孩,你的小孩就一定會很叛逆。

最後,師母引用以下的經文:

「管教你的兒子,他就使你得安息,也必使你心裏喜樂。沒有異象,民就放肆;惟遵守律法的,便為有福。只用言語,僕人不肯受管教;他雖然明白,也不留意。」(箴廿九17-19)

師母解釋說:「若你只用言語教小孩,又沒有懲罰制度、又不用杖打,你的小孩肯定不會受管教。聖經明講:小孩雖然明白,也不留意。他不會留意你講的話。無論如何,事實會證明神的話語是對的,神的話語才是智慧。」

聖經說:「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廿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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