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真愛」vs「曲解神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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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真愛」vs「曲解神的愛」
God’s love  vs  “a twisted form of God’s love"

作者:馬強盛/顏美娟夫婦

2009/1/28

哥林多前書 13:6   愛不喜歡不義(罪iniquity),只喜歡真理

「一個不要求公義和聖潔的神,一個只會給人溺愛假恩典的神,其實絕對不是真神;乃是人的思想所幻想出來的偶像。」-馬強盛/顏美娟夫婦

提後4:3-4  因為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理(希臘文alētheia),偏向荒渺的言語。

「親愛的天父,請祢光照所有看這篇教導的人,讓人們知道自己有何等地邪惡和污穢,有多麼地愛為罪找藉口。請祢聖潔的烈火焚燒所有犯罪的藉口,不叫人們把『神的愛』變作縱容罪惡的擋箭牌。叫我們看見『曲解神的愛』是何等褻瀆神的事情,求神光照看顧。願基督的教會都作鹽作光,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讓我們來看一段愛的經文:「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丟臉的事、沒有禮貌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罪),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林前十三4-7)

這是一段許多人都熟悉的經文,這裡的愛是「神的愛」(希臘文agape),神自己的愛都包含這些內容。然而,你必須明白神的本性是愛,神的本性同時也是聖潔、公義、公平、忌邪、恨惡罪惡的。因此傳講神的愛必須同時包含神其他聖潔的本性,如果不包含神聖潔的本性,就是在「曲解神的愛」。
推薦:「天上的父」不可被降級為「地上的父」

請你注意,神的愛永遠都無法與罪惡並行,但是當一個犯罪的人悔改、離棄罪之後,神豐盛的愛就會接納他。也就是說,在正確解釋之下,神的愛會叫我們長進,叫我們靈命往前但是在曲解神的愛之下,扭曲的愛會叫我們有藉口犯罪愈多。我們現在舉一些例子,請你比較一下,把「罪」包含在神的愛當中會變得多麼違背真理:

神的真愛:與罪惡無法共容 曲解神的愛:神的愛可以包含犯罪
當向人傳福音受拒絕、受逼迫的時候,我們當想起這段經文:用神的愛恆久忍耐,持續傳講神純正的福音。 孩子喜歡罵髒話或說謊,愛他就包容他,不要責備他,不要糾正他。然而神說:「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十三24)
若人需要援助的時候,我們要待人有恩惠。 有人想要犯罪,向你詢問推薦哪一個色情網站,你就「待他有恩」,幫助他犯罪。
若有人為主火熱,神的智慧臨到那人,使他有口才,我們就不嫉妒。 丈夫在大陸外遇,就包容,只要他還有寄錢回台灣,只要他還給生活費,不要嫉妒那位第三者,為她禱告就好了(其實這是嘴巴說說,這樣的妻子已經不在乎丈夫犯罪,沒有愛丈夫的靈魂,只愛錢)。
我們平常不自以為誇、不張狂,應當只指著主誇口(林前一31);我們不做丟臉的事情。 即使我自誇、張狂,神的愛都可以忍容我。然而聖經說:「狂傲人不能站在你眼前;凡作孽的,都為神所恨惡。」(詩五5)
我們不求自己的益處(如:錢財、名利、地位),只求神的國和神的義(太六33)。 沒關係,因為神愛我,所以我可以向神求名牌衣服、賓士和別墅。然而聖經說:「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六8)。
神的愛不輕易發怒,神要我們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雅一19)。 愛不輕易發怒,所以我持續犯罪,神也不會發怒。然而神說:「祂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卅四7;那鴻書一3)。
如果弟兄向我們犯罪,但是他願意悔改、遠離罪惡,那麼我們就不該再計算他以前的惡。 不計算人的惡,所以我不在乎犯罪的弟兄有沒有悔改。
神的愛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所以,我不喜歡謊言,只喜歡真理。我願意永遠不再向妻子說謊。另外,若有弟兄犯罪,我會憑愛心指出他的罪,讓他從罪的迷路上轉回,挽救他的靈魂不死(雅五19-20)。 愛是可以說謊的,每當我外遇時,我都跟妻子說:「我加班,我出差。」我即使喜歡不義,找盡藉口犯罪,又不愛真理,神還是愛我的。然而聖經說:「凡作孽的,都為神所恨惡。」(詩五5)
只要與罪惡無關,任何其他的事都可以凡事包容。如果妻子做菜把鹽加成糖,丈夫不需要嫌棄,要在愛裡包容。 愛是凡事包容,所以弟兄犯罪,先包容他,不用指出他的罪叫他悔改。只要包容他就好。
凡事相信每個人會更好(AMP聖經),相信神的恩慈會領人悔改。 凡事相信,任何情況都是先相信再說。然而聖經卻說:「愚蒙人是話都信;通達人步步謹慎。」(箴言十四章15節)
凡事盼望:在任何艱難的情況下,把盼望轉到神身上;在任何逼迫之下,把盼望轉向永生。耶穌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太十28) 愛是凡事盼望,所以雖然還沒有發財,還是帶著盼望,相信神的愛會祝福我發財。然而神卻說:「陰間和滅亡永不滿足;人的眼目也是如此。貪婪的,不能承受神的國。有衣有食,就當知足。」(箴言廿七章20節;林前六10;提前六8)
凡事忍耐,卻不要犯罪。如果你生氣一位朋友,你要忍耐、勒住自己的舌頭,因為神叫我們生氣卻不犯罪(箴四26),不要口出污穢的言語(弗四29)。忍耐住,也不要恨他,因為恨弟兄的,就是殺人的(約壹三15)。恨人就是犯罪,恨人的沒有永生在他裡面(約壹三15)。 愛是凡事忍耐。若我小孩偷我的錢,又不悔改,我要忍耐。小孩不懂事,但是我不用管教他,有一天他自己就會聖潔。然而聖經說:「偷竊的,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六9-10)。

神的愛不能容忍罪惡,神的愛乃是領人悔改

「我的弟兄們,你們中間若有迷失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轉,這人該知道: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雅五19-20)

請仔細看以上的經文,雅各書說:「我的弟兄們,你們中間若有迷失真道的……」這裡很清楚是對基督徒說的,因為雅各稱這些人為「弟兄們」,又說「你們中間」若有迷失真道的。也就是說,基督徒也會迷失真道。而聖經接著說:若有基督徒迷失真道,有人使他回轉的話,就是叫他這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救他的靈魂不死」。

這經文中的「罪人」希臘原文是「harmartolos」(史壯原文字典編號268),這與聖經中提到外邦的罪人(加二15)、未因信稱義的罪人(羅四5),他們都是同一個希臘字。因此,雅各乃是說:對於犯罪的基督徒,我稱他為罪人,與世上的罪人一樣。

請注意,基督徒如果離了真道犯罪,聖經稱他們為「罪人」,若不悔改,當神的審判臨到時就會失去救恩。別忘記,使徒約翰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犯罪的是屬魔鬼。」(約壹三7-8)使徒保羅也說:「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林前六9)而雅各書說:你若挽回這個墮落的弟兄,是救他的「靈魂不死」,救他免於失去救恩!

推薦:「犯罪又不悔改的基督徒會失去救恩嗎?」
https://repent-pray-revival.org/2019/01/11/will-unrepentant-christians-loose-their-salvation-part-1/

聖經說:「還是你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祂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羅二4)你若硬著剛硬不悔改的心,聖經說你就是為自己「積蓄忿怒」(羅二5)!聖經要犯罪的基督徒:「潔淨你們的手!要清潔你們的心!要愁苦、悲哀、哭泣,在主面前謙卑悔改!」(參考雅四9-10)

「愛神」不能包容罪惡

耶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廿二37-40)耶穌說得很清楚,一切律法和先知道理的總綱就是:1. 愛神。2. 愛人如己。

但是怎麼才算是愛神?有沒有可能一個人愛神、愛在教會服事,又同時愛犯罪、不愛悔改呢?請注意,愛神和愛罪是無法並存的。一個人若真的愛神,他就會恨惡罪惡(詩九十七10);一個人若真的愛神,他就必遵守耶穌的命令(約十四15),也必定用聖潔、公義事奉神(路一75)。

如果一個人口稱說他愛神,但是卻不恨罪惡、不愛遵守耶穌的命令、不喜歡用聖潔公義事奉神,這人就是說謊的。耶穌說這樣的人「不愛祂」。

耶穌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約十四15、21、24)

聖經說:「敬畏耶和華在乎恨惡邪惡;那驕傲、狂妄,並惡道,以及乖謬的口,都為我所恨惡。」(箴八13)聖經又說:「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帖前四3-4)

「愛人如己」不能包容罪惡

那麼,怎麼才算是「愛人如己」?這是不是代表說,因為我不喜歡別人在我犯罪的時候指責我,所以我可以包容所有罪惡;因為我愛罪,別人也愛罪,大家一起愛罪、推己及人,這樣就是愛人如己呢?這樣對嗎?當教會中有人犯罪的時候,我遇過有人亂引用聖經說:「愛是凡事包容,我以前樂在罪中的時候,神還不是一樣愛我。聖經又說愛人如己,愛他就不要再向他提到罪了。」

這的確是許多教會所面臨很實際的情況。當有人在教會中犯罪,人們互相說:「不要指出他的罪,安靜走開就好了,指出他的罪就是用石頭打他了」

推薦:「指出人的罪」等於「用石頭打人」嗎?

 

這樣曲解「愛人如己」的後果,就是大家都愛犯罪,只是心照不喧。然而,保羅告訴我們:「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加五13-14)請注意,在保羅提到「愛人如己」之前,他特別提到「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

如果你真的願意做到「愛人如己」,就是要自己追求聖潔(來十二14),幫助弟兄聖潔,若有迷失真道的,就叫他悔改,救他的靈魂不死(雅五19-20)。

「愛人如己」= 不要向別人犯罪

聖經說:「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十三8-10)

這經文教導我們什麼?「愛人如己」並不是基督徒一起犯罪的藉口;反而,真正的愛人如己是指「不要向別人犯罪」。根據以上的經文,愛人如己的具體內容包含了什麼呢?愛人如己包含了:

不可姦淫(包含不可動淫念;太五27-28)

不可殺人(不可恨人,因為恨人就是殺人的;約壹三15)、

不可偷盜(包含不可順手牽羊)

不可貪婪(包含不可貪戀有婦之夫、不可貪戀別人的東西、不可貪財;出二十17;提前三3)。

那麼,愛人如己還有其他具體的內容嗎?有的,「愛人如己」還包含:

– 不能按外貌待人。

– 當弟兄或姐妹經濟上有缺乏的時候,不要假冒偽善地說一些平安祝福的話,卻不實際伸出援手。

雅各書說:「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二8-9、15-18)

更多「愛人如己」的具體內容

羅馬書十三章9節說:「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那麼,還有什麼別的誡命呢?

利未記十九章18節提到要「愛人如己」。事實上,我們可以從整個利未記十九章看到豐盛慈愛的神,教導我們更多「愛人如己」的具體內容。請記住,「愛人如己」不能包含罪惡,愛人如己就是不向別人犯罪。利未記十九章一開始,神就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利十九2

按照利未記十九章,以下條列更多「愛人如己」的具體內容:

當孝敬父母(利十九3)。

要施捨窮人和寄居的(利十九10)。

不可偷盜,不可欺騙(利十九11)。

不可彼此說謊(利十九11)。

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搶奪他的物(利十九13)。

雇工人的工價不可延遲給人(利十九13)。

不可惡作劇、不可作弄別人(利十九14)。

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利十九15)。

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利十九16)

也不可與鄰舍為敵,置之於死(不可殺人)(利十九16)。

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利十九17)。

看到別人犯罪,愛他就要指摘他,免得因他擔罪(利十九17)。

不可報仇(利十九18)。

要尊敬老人(利十九32)。

要善待外地來國中同住的人(利十九33-34)。

為什麼神的愛要我們「愛人如己」,包含了這麼多誡命,叫我們不向別人犯罪呢?你想通了嗎?「愛人如己」本來就必須包含公義和聖潔,因為神的愛「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林前十三8)。請向神反省,你是個愛神的人嗎?你是個「愛人如己」的人嗎?
推薦:「為什麼耶穌說律法不能廢去?」

結論

耶穌所說最大的二個誡命,就是愛神和愛人如己。但是愛神必須包含恨罪,愛神的人必須愛聖潔(詩九十七10)。愛人如己也不能包含罪惡在其中,愛人如己就是不要向別人犯罪(羅十三8-10)。

請你記住,神的愛「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林前十三6),只要神的愛包含了罪在其中,就成了「曲解的愛」;而曲解神的愛就是在褻瀆神!

請記住,神的愛是要領人悔改(羅二4),如果你真的愛你的弟兄,當他犯罪時,要挽回他,要以真理責備他,救他的靈魂不死(雅五19-20)。當然,「指出人的罪」之目的是勸勉人悔改,要按著神的旨意成為聖潔,榮神益人(參考帖前四3);而當一個犯罪的弟兄悔改、離棄罪之後,神豐盛的愛仍會接納他。

「責備惡人的,必得喜悅;美好的福也必臨到他。」(箴言廿四章25節)

「責備人的,後來蒙人喜悅,多於那用舌頭諂媚人的。」(箴言廿八章2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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