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些人只想要神來溺愛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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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有些人只想要神來溺愛他們?

作者:馬強盛/顏美娟夫婦
純正福音和復興網站
www.repent-pray-revival.org

2010/7/20  2024/6/15

林前13:6 「神的愛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何9:15 耶和華說:…我在那裏憎惡他們。因他們所行的惡,我必從我地上趕出他們去,不再憐愛他們;他們的首領都是悖逆的。

今天,我們正活在一個悖逆真神、棄絕真理、曲解聖經、顛倒是非的時代。許多華人的牧者和教會,包含北美、亞洲、澳洲和歐洲的教會,他們都不再引用神道德的律法(也就是十誡)來幫助罪人知罪、悔改和信福音(羅七7;約壹三4;可一15;太四17)。結果就是,去教會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犯了罪、違背了神的道德律法、並應得在地獄裡的死亡

因此,他們仍然認為自己是好人、認為自己不用悔改也可以上天堂和成為神的兒女。但是,他們卻同時不知羞恥地持續犯罪,活得跟魔鬼的兒女沒有兩樣。這真是自欺欺人、丟棄良心的荒謬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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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他們曲解神的愛,誤以為神會來溺愛他們和不停祝福他們。為什麼他們會有這樣扭曲的思想呢?

第一、因為他們一開始所聽到的就是一個忽略罪傳講溺愛的假福音。他們的牧者有可能自己都沒有悔改和重生,也不知道世人都犯了罪、違背了神的道德律法(羅三23;約壹三4)。因此,當他們要吸引人入教會時,他們直接跳過人們罪的問題,然後直接講「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後果就是,有很多去教會的人誤以為神只有愛,沒有聖潔、公義、恨罪的本性。並且,這會餵養他們的自私和自我為中心(selfishness and self-centeredness),又讓他們誤以為天上的父會跟地上的父一樣溺愛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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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基督徒誤以為天上的父會跟地上的父一樣溺愛他們。

第二、因為大部分去教會的人仍然是充滿人本主義的罪人所以他們真正愛的是罪,而不是神。因此,有些人會拒絕悔改,並妄想神會給他們溺愛、許多祝福、又讓他們無條件上天堂。當然,我們知道有些假基督徒自以為很愛神,但聖經說:「遵守神的誡命(道德誡命),這就是愛祂了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約壹5:3)。換句話說,如果你真的愛神,那你就要遵守神的道德誡命啊!否則你就是在自我欺騙。

神的道德誡命包含:不可姦淫、不可動淫念、不可偷竊、不可貪婪、不可貪錢、不可說謊、不可作假見證(說謊)、不可恨人、不可殺人、不可拜任何偶像(包含流行偶像、流行音樂、偶像連續劇等等)、不可不把神居首位、不可妄稱神的名、當孝順父母(這一誡命不包含縱容父母犯罪)。詳細解釋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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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若你真的愛神,你就必須恨惡罪惡。

因為聖經說:「你們愛耶和華的,都當恨惡罪惡」(詩97:10)。也就是說,惟有恨惡罪惡的人才是真正愛耶和華的人。聖經還說:「遵守神的誡命(道德誡命),這就是愛祂了,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約壹五3) 若你認為神的道德誡命是難守的,那是因為你還沒有真正悔改和重生。別忘記,約翰壹書是寫給基督徒的。

聖經還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今天,若你真的明白神先愛了世人,又命令世上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徒十七30),那你就會願意徹底悔改、信福音、跟從耶穌、捨己、天天背起十字架、愛主、恨罪、喜愛公義、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徒二38;路九23;林前十六22;詩九十七10;來一9;彌六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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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是絕不會溺愛任何人的

此刻,對於那些願意謙卑和降服於純正福音的人,我要跟你講一個比喻,來幫助你明白神是絕不會溺愛任何人的。你在聖經中也找不到任何神溺愛人的經文。

現在請你想像一個罪犯,他犯了偷竊罪、作偽證罪、姦淫罪、強暴罪、謀殺罪、公然侮辱總統的罪。他站在一個公義又公平的審判者(法官)面前,法官拿出他所有犯罪的證據,並預備好要判他死刑。突然,法官說:「我已經愛你,我已經讓我的獨生兒子成為了你的代罪羔羊,為了要救你脫離死刑。只要你願意徹底認罪悔改、離棄你所有的罪行,我兒子所成就的贖罪祭就可以成為我給你的恩典。」

God will judge, book of life -公義又公平的審判者(法官)

這時,那個愛罪、邪惡、敗壞、自私、不感恩的罪犯回答說:「法官,你抓到了我,我知道我有罪,而我仍然不願意悔改和離棄我所有的罪。但是,既然你是一個好法官,你應該溺愛我、祝福我,即使我不願意悔改,你仍然應該放我一馬、免去我的死刑,這樣才能證明你的愛有多麼偉大。」

愛世人的好法官會刑罰所有的罪行 

此刻,你想法官會有什麼反應呢?

當然,法官會說:「就是因為我是一個好法官,又是一個愛世人的好法官,所以我會刑罰所有的罪行。你在我面前已經犯了這麼多罪、藐視國民律法、又得罪了其他人。你竟然還不感恩、還不願意悔改,竟然還要我溺愛你。現在,因為我是公義、公平、又愛世人的法官,我更應該要判你死刑,讓你知道罪的後果就是死,並同時不讓你再去得罪和加害於世上的其他人。

同樣地,許多非基督徒和假基督徒也是如此地對待神。雖然他們都犯了罪、違背了神的道德律法[1] 、應得在地獄裡的死刑,但他們仍然要求神來溺愛他們。他們喜歡自我催眠和自我欺騙,以為神不會審判他們的罪。

假基督徒誤以為神是一位會溺愛人的神。

他們盼望神會持續讓他們犯罪又同時容忍他們上天堂。這是因為他們充滿了自私、自我為義、自我為中心、人本主義、撒但教思想。他們誤以為神是一位會溺愛人的神。

[1] 神的道德律法就是十誡,包含道德誡命如 :不可姦淫、不可動淫念、不可偷竊、不可貪婪、不可貪錢、不可說謊、不可作假見證(說謊)、不可恨人、不可殺人、不可拜任何偶像(包含流行偶像、流行音樂、偶像連續劇等等)、不可不把神居首位、不可妄稱神的名、當孝順父母(這一誡命不包含縱容父母犯罪)。

假基督徒對待神就如同對待神燈裡的精靈一樣

並且,他們不認識神的本性、公義和聖潔,他們對待神就如同對待神燈裡的精靈一樣。他們希望神給他們三個願望,那就是:

  1. 我想要上天堂,但我不想要認罪悔改。
  2. 我想要我的家人無條件上天堂。
  3. 同時間,我想要神來溺愛我、祝福我、醫治我、善待我、讓我像比爾蓋滋一樣有錢,讓我可以開賓士、住別墅、每天吃喝玩樂等等。

genie 神不是神燈裡的精靈!

然而,這種不符合聖經、又把神降級的行為,已經是為自己創造另一個偶像,這同時間違反了十誡中的第一誡和第二誡。上述所形容的這種人,都是沒有真正認罪悔改、沒有重生的假基督徒。對於這樣自私的假基督徒,神不會拯救他們的經濟狀況,不會醫治他們肉體的疾病,也不會聽他們其他的禱告。

因為聖經說:「我們知道神不聽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神才聽他。」(約九31)

無論如何,只要你有犯罪,你今天就需要悔改,不要嘗試跟神強辯、裝可憐、假裝沒有犯罪等等。因為神是不會溺愛你的。聖經說,神的愛:「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林前13:6)
Bible神的愛:「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林前13:6)

而溺愛絕對是不義的事情﹗溺愛絕對不是真理﹗神也不會受你任何幼稚的手段左右,因為祂是天上的父,而不是地上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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