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你在馬路上看到「停」,你應該聯想到「停止犯罪」。
不要再犯罪了!
Go and sin no more!
By thePathofaPilgrim
譯者:馬強盛/顏美娟夫婦
2011/5/3
約5:14 後來耶穌在殿裡遇見他,對他說:「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
約8:11 耶穌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羅6:1-2 這樣,怎麼說呢?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認識神是在於愛神所愛的,恨神所恨的
「原本,使我們與神隔絕的就是罪(賽五十九1-2;羅三23)。因此,對我而言,我很訝異許多口稱自己為基督徒的人說自己愛神、但卻持續活在神所恨的罪中。」
「事實就是,他們不愛神,他們也不認識神。因為認識神是在於愛神所愛的,恨神所恨的。而神是一位恨罪的神。若你想要知道神有多麼憎惡罪惡,那你可以從神的兒子耶穌在血淋淋的加略山上而看出神有多麼恨罪。」
[譯者註]:事實上,神非常恨罪到一個地步,祂曾經把世人的罪刑罰在祂的兒子耶穌基督身上。神曾經讓耶穌受了39次的鞭傷(彼前二24),並接受十字架的殘忍死刑。那麼,為什麼神曾經讓耶穌受到如此重的刑罰呢?原因當然不是因為耶穌有跟世人一樣犯罪,聖經說,「神使那無罪的(耶穌),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原因是因為耶穌必須代替世人(包含你、我)的罪而受害,祂必須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也就是可以與神和好(林後五18;羅五8-11)。
「神啊,願我樂意行祢的旨意,願我歡喜接受祢的旨意。我把我的情感獻給祢,全然獻給祢。讓我的愛、恐懼、喜樂都為了祢而活。讓我愛祢所愛的,讓我恨祢所恨的。我接受祢為我預備的一切。」- 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
你若不是在跟隨耶穌,那麼你就是在跟隨撒但
「對於真正的基督教信仰而言,你不會找到兩個不同的版本。你的人生只有二個可能:你若不是在跟隨耶穌和順服祂,那麼你就是在跟隨撒但和順服牠。耶穌基督不會把你跟祂的仇敵分享!」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壹3:7-8)
「聖靈恨罪人裡的罪,所以,我們不可以在任何時候假設祂會容忍基督徒犯罪。」(-Hannah W. Smith)
推薦:神不僅恨罪,祂也會恨罪人嗎?
「耶穌為世人死在十字架上,就是要救我們脫離罪的權勢!」
「你們(基督徒)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羅六18)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羅六6-7)
「那麼,你目前是在順服基督,還是在順服魔鬼?」
凡住在祂裡面的,就不故意犯罪
約壹3:9-10 「凡從神生的,就不故意和習慣性地犯罪,因為神的本性和話語住在他裡面。他也不能持續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約壹三9-10;AMP英文擴大版直譯)
約8:34-35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
來10:26-27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你不能又愛神、又愛罪!
「你不能又愛神、又愛罪!」
[譯者註:聖經說,惟有恨罪的人才是愛神的人。聖經說:「你們愛耶和華的都當恨惡罪惡。祂保護聖民的性命,搭救他們脫離惡人的手。」(詩九十七10-11) 並且,新約聖經告訴我們,惟有遵守耶穌誡命的人,才是真正愛主的人。耶穌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誡命If ye love me, keep my commandments」(約十四15;KJV)]。
推薦:「什麼是真正愛神的定義?」
傳9:18 …但一個罪人能敗壞許多善事。
約8:11 耶穌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