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不僅恨罪,祂也會恨罪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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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不僅恨罪,祂也會恨罪人嗎?
Does God hate both the sin and the sinner?

作者:馬強盛/顏美娟夫婦
2009/9/3

「狂傲人不能站在祢眼前;凡作孽的,都是祢所恨惡的。」(詩5:5)

貪財的人是耶和華所恨惡的。(詩10:3;KJV直譯)

詩篇 11:5-6 耶和華試驗義人,唯有惡人和喜愛強暴的人他心裡恨惡。他要向惡人密布網羅,有烈火、硫磺、熱風做他們杯中的份。

箴言 16:5  凡心裡驕傲的,為耶和華所憎惡…

羅馬書 1:18  原來,神的憤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讓我們先來禱告:「親愛的天父,我們在此為所有看這篇教導的人禱告,我們用耶穌的寶血遮蓋他們。我們禱告祢的靈、祢的烈火和祢的榮耀運行在他們身上,粉碎他們的自我為義、自私、驕傲和貪婪。求祢挪走一切不符合真理的事情,幫助他們敬畏祢、認識祢的聖潔、明白祢公義的憤怒和審判。願這些人都停止得罪祢,願他們的生命都榮耀祢。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聖經說,創造宇宙的神,也就是耶和華,祂是公義和聖潔的神(來一9;彼前一16)。祂也是一位做事完美的神,祂的本性之間不會互相矛盾。祂絕不是一位溺愛的神,祂是一位不容忍罪的神。祂不輕易發怒,但這並不代表祂永不發怒。祂大有能力,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那鴻書一3)。聖經說:「祂發忿恨,誰能立得住呢?祂發烈怒,誰能當得起呢?祂的忿怒如火傾倒,磐石因祂崩裂。」(那鴻書一6)

神恨惡罪惡也恨惡凡作孽的人

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違背了神道德的律法(也就是十誡)。而罪的工價就是死(羅六23),而按照命定,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聖經早已說:「惡人度日諸事亨通,轉眼下入陰間,親眼看見自己敗亡,親自飲全能者的忿怒。」(伯廿一7, 13, 20)你必須明白神是一位公義的神,祂喜愛公義、恨惡罪惡(來一9),所以祂不能不刑罰罪人。就如一個公義的法官,他不能不刑罰罪犯一樣。若神不執行公義,祂就成為一位敗壞的神。但神是公義的,所以祂必須刑罰所有犯罪和得罪祂的人。而神也是良善的,就是因為祂是良善的,所以祂必須恨惡一切不良善的邪惡和罪惡。祂必須恨罪,因為罪是良善的相反。也因為神是全然聖潔的神,祂不能容忍任何罪的污穢。

神親口說,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結十八20)。我再強調一次,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故意不認識神、有邪僻的心,他們心裡裝滿了各樣的不義、邪惡、貪婪、惡毒、詭詐、毒恨等等(羅一28-30)。他們又是怨恨神的,他們污穢可憎、喝罪孽如喝水(伯十五16)。因此,神天天向他們發怒(詩七11),而神也恨惡凡作孽的人(詩五5)。除非有一位本身無罪的來代替罪人而死,否則神的忿怒仍然天天在罪人(包含非基督徒和假基督徒)身上。

一命頂多只能抵一命

那麼,神可以創造另一個像亞當的人,讓他來代替所有世上的罪人而死嗎?不行。因為一命頂多只能抵一命,即使是一個完全無罪的人,他都無法代替所有世上的人而死。那麼神可以另外創造一億個無罪的人,讓他們代替一億個罪人而死嗎?也不行。因為聖經說「定惡人為義的,定義人為惡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箴十七15)。無論如何,即使神再創造一個亞當,而那人過了一個無罪的人生,但神仍然不能讓他代替全世界的罪人而死。若是如此,神就違反了箴言十七章15節。

挽回祭必須是神自己

當然,神不可能違反自己的話語。那麼,如何才能讓罪人免去神的憤怒(羅五9),又同時執行公義和拯救罪人脫離地獄的死亡呢?惟一的方法就是:一定要有一個合法的挽回祭(propitiation羅三25)。而這個挽回祭必須是神自己。為什麼呢?因為神的價值超過所有世人(罪人)的價值。因為只有神自己的價值才會比所有世上罪人加起來還有價值。要知道,一命頂多只能抵一命,但神的生命遠超過全世界加起來的罪人,所以只有祂自己才能夠拯救人(太1:21; 2:9),並成為合法的挽回祭(羅3:25)

Jesus died挽回祭必須是神自己

可是,聖經告訴我們,神是永活和永生的神。神是個靈(約四23),而生命在祂裡頭(約一4)。除非祂穿上人的肉體,否則祂肉體不可能死亡。所以,聖經說,神的話,也就是三位一體真神的第二位,成了肉身(約一14),來到世上,成為耶穌基督,又自願成為罪人的挽回祭。祂代替了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滿足了神的公義,平息了神的憤怒,三天後又從死裡復活,後來又回到天父的右手邊。

如今,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19:16)。而所有真正認罪悔改和接受祂為主的人,就可以成為重生的基督徒。他們可以藉著耶穌所流的血稱義,更要藉著耶穌免去神的憤怒(羅五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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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怎麼能持續心剛硬、不悔改呢?

這一切都是出於神的愛和祂的智慧。而耶穌所提供的挽回祭成為宇宙中最偉大的愛情故事。人本是如此地墮落和不配,而神是如何地良善和聖潔,但因為神愛世人,所以祂設立耶穌為挽回祭(羅三25),好讓世人可以免去神的憤怒,免去地獄的刑罰。藉此,神證明了祂的愛是何等地偉大、何等地無私。所以,人怎麼能持續心剛硬、驕傲、不感恩、不悔改呢?人怎麼能夠持續墮落和犯罪呢?人人都應該降服於神偉大的慈愛和救恩,人人都應該認罪悔改(徒十七30)

今天,每個罪人(包含非基督徒和假基督徒)都必須明白,

神不欠人任何東西,乃是你欠神你的悔改、生命和一切。

聖經從來沒有任何地方說神會拜託人悔改。想想看,一個法官怎麼可能拜託或哀求犯法的人悔改呢?當然不會!聖經乃是說:「神如今命令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徒十七30;KJV) 若你拒絕悔改,拒絕降服自己的生命給耶穌基督,神也不會少一塊肉。神也不會因為你不悔改而失眠或活不下去。請你明白,不是神需要人,乃是人需要神!不是人配得神的恩典和慈愛,因為恩典的定義就是「人所不配的恩惠」。事實上,是神配得人的悔改、降服和全心的愛慕。

現在,讓我們來看一個很重要的真理,那就是神恨罪人嗎?根據聖經,神不僅恨罪,祂也恨罪人(包含非基督徒和假基督徒)!有人會曲解神的愛說:「神是愛,所以祂不會恨。」但我告訴你,就是因為神是愛,所以祂必須恨惡罪惡和邪惡。今天,若你愛小孩,你就自然會恨墮胎。若你愛猶太人,你就會恨希特勒的大屠殺(Holocaust)。若你愛黑人,你就會恨奴隸制度。

神的良善是邪惡和罪惡的極端相反

那麼,神呢?神是一位良善的神,所以祂必須恨惡罪惡。就是因為神是良善的,所以祂必須恨邪惡和罪惡,因為神的良善是邪惡和罪惡的極端相反,就如白色是黑色的極端相反一樣。聖經又說,神不僅愛世人,祂也喜愛公義、恨惡罪惡(來一9)。神還喜愛聖潔、純潔、公義和公平。聖經說:「神是不喜悅惡事的神,惡人不能與神同居。狂傲人不能站在神眼前;凡作孽的,都是神所恨惡的。」(詩五5) 今天,若我為了討好人而挪去這些經文,我就不是一個神忠心的好僕人。

真理就是:神愛世人,所以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為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三天後又從死裡復活,並提供了救恩給所有願意悔改的人(約三16;徒十一18)。但是神也憎惡罪人,除非他們願意悔改、信福音(可一15)。神憎惡罪人是因為他們都犯了許多罪,他們都得罪了無價的神又不肯悔改。就是因為神有良善和聖潔,因此祂必須恨惡罪,而且祂也憎惡罪人。而神的愛和人的愛不一樣,人的愛會有溺愛,但神的愛絕沒有溺愛。聖經說,神的愛「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林前十三6)。若神的愛喜歡不義,那麼神的愛就不是純潔的真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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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讓我們來看一些經文根據,證明神不僅恨惡罪,祂也憎惡凡作孽、犯罪的人!聖經說:

  1. 神是不喜悅惡事的神,惡人不能與神同居(惡人不能上天堂)。狂傲人不能站在神眼前;凡作孽的,都是神所恨惡的。說謊言的,神必滅絕;好流人血弄詭詐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詩五4-6)。(請注意,憎惡在聖經原文的意思是:非常非常憎惡,這是最高程度的憎惡。)
  2. 貪財的人是耶和華所恨惡的。(詩十3;KJV直譯) “For the wicked boasteth of his heart’s desire, and blesseth the covetous, whom the LORD abhorreth”34330-love-of-money.1200w.tn.jpg   –貪財的人是耶和華所恨惡的。
  3. 耶和華心裡恨惡惡人、恨惡喜愛強暴的人。祂要向惡人密布網羅;有烈火、硫磺、熱風,作他們杯中的分(詩11:5-6)。
  4. 耶和華憎惡行非義之事的人(申廿五16)。
  5. 耶和華憎惡算命的人、看星座的人、用法術的人、行邪術迷術巫術的人、交鬼的人、跟死人講話的人、過陰的人(申十八9-12)。
  6. 耶和華憎惡乖僻的人(箴三32)。
  7. 耶和華憎惡凡心裡驕傲的人(箴十六5)。

神不僅恨人的罪惡,也恨所有作孽和犯罪的人!

我再強調一次,以上這麼多經文證明,神不僅恨人的罪惡,祂也恨惡所有作孽和犯罪的人(包含非基督徒和假基督徒)!現在,請不要誤會,神的恨並不像人的恨。神的恨是公義的忿怒righteous wrath,神的恨不是自私的、也不是無緣無故的。神會恨罪人,是因為他們持續作孽、犯罪、墮落。若你不悔改和信福音(可一15;徒十一18),神的忿怒就會一直在你身上。聖經說:「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永生,神的忿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

聖經已說:「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巳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約三18-20)

你必須明白,若你願意徹底悔改,並成為一個真正的基督徒,神就會同時救你脫離你的罪,又拯救你免去祂的忿怒!

太1:21 他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

羅5:8-9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

神是一位聖潔的神,祂無法不刑罰你的罪

聖經說,神是一位聖潔的神(利十九1),神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卅四7)。祂無法不刑罰你的罪,就如一個公義的法官無法不刑罰你的罪一樣。所以,停止自我欺騙,停止假裝神不會刑罰你的罪。事實上,你幾乎違反了神所有的道德誡命,也就是十誡和其他細節性的道德律法。你絕不可能只是犯罪一點點的人,你這輩子一定多次說謊、動淫念、偷東西、拜偶像、貪錢、不順服父母、恨人、把自己當作神等等。

你現在就必須悔改。悔改就是轉離開你墮落和邪惡的罪孽,並轉向聖潔的神。悔改是一個自由意志的選擇,乃是選擇恨罪和愛神。你必須愛神所愛的,恨神所恨的。你是否愚拙到一個地步,仍然拒絕神的愛和救恩嗎?你是否會選擇持續得罪神、激怒神,並在地獄裡親自飲神的忿怒呢?聖經說:「惡人度日諸事亨通,轉眼下入陰間,親眼看見自己敗亡,親自飲全能者的忿怒。」(伯廿一7, 13, 20)

你是否會夠聰明?

你是否會夠聰明,來棄絕和放棄你所有的罪呢?(Are you smart enough to forsake and give up all of your sins?)你是否會接受耶穌為你生命和未來的主宰呢?還是你會「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祂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羅二4) 不要忘記,若你「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就是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祂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二5-6)

約翰衛斯理牧師(John Wesley, 1703-1791)說:「至於惡人,神恨他們,神會以烈怒來刑罰他們。」(Explanatory Notes Upon the Old Testament, Vol.2, p.1639)

查理斯.芬尼(Charles Finney)說:「神所恨惡和不認同的對象不單只是罪的事件,乃是犯罪的罪人。使神難過和不喜悅的事情是:雖然在祂的統治下,人有邏輯和道德,但人卻抵擋他的神和天父,抵擋一切正確和公義的事情。而這些事情都是得罪神的。因此,罪人自己就是神忿怒的直接對象。」(The Guilt of Sin, pp.84-85)

doesGodhatesinners.jpg  –神恨罪,也恨罪人

聖經註解家馬太亨利(Matthew Henry)說:「神是一位聖潔的神,因此神恨罪人,神看到他們就受不了。神恨惡人,神也恨那些愛暴力的人。雖然有些惡人豐盛,但這不是神愛他們的證據。當他們濫用他們的豐盛時,他們就是在讓自己成為神恨惡的對象。神不恨一切祂所創造的,但祂恨那些自我墮落(敗壞)的人。」

「罪有好玩到一個地步,它值得你為了暫時的好玩而永遠在地獄裡焚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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