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又不悔改的基督徒會失去救恩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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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又不悔改的基督徒會失去救恩嗎?(下)
Will unrepentant Christians loose their salvation? Part 2

作者:馬強盛/顏美娟夫婦
2008/4/14
2019/1/11

※為避免誤會此篇的內容,請先看「犯罪又不悔改的基督徒會失去救恩嗎」(上)篇
https://repent-pray-revival.org/2019/01/11/will-unrepentant-christians-loose-their-salvation-part-1/
(……承上篇)以上是20個經文根據證明:犯罪又不悔改的基督徒會失去救恩。

義人何時離義而犯罪……他就必死;……他死在罪中,他素來所行的義不被記念」(結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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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曾有位聖經註解家叫做法尼斯.達克牧師(Rev. Finis Dake),他擁有聖靈所賜的超自然記憶恩賜,會一字不漏地背整本聖經。他是五旬節派中非常受尊敬的解經家,他平生花了十萬個小時讀經。法尼斯.達克曾列出118個經文根據,證明犯罪又不悔改的基督徒絕對會失去救恩!

而馬太.亨利(Matthew Henry)可以說是福音派教會中最受尊敬的聖經註解家之一。他註解了聖經的每一句經文。馬太.亨利說:「連世上最屬靈的基督徒都必須保守自己的心,不故意犯罪。若他被誘惑犯罪,他就必須悔改,否則就會失去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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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哥林多前書六章9-10節,聖經註解家馬太亨利(Matthew Henry)說:「凡不義的事都是罪(約壹五17),對所有犯罪又不悔改的人而言,天國會向他關門雖然聖經說不要自欺,但是還是有些人喜歡自我欺騙,以為神與他們一樣。他們以為自己可以活在罪中,而死去的時候仍然是個基督徒。他們以為活得像魔鬼的兒女,還可以與神的兒女一起上天堂。這種說法是一種噁心的欺騙!」

“All unrighteousness is sin; and all reigning sin, nay, every actual sin committed deliberately, and not repented of, shuts out of the kingdom of heaven. Men are very much inclined to flatter themselves that God is such a one as themselves, and that they may live in sin and yet die in Christ, may lead the life of the devil’s children and yet go to heaven with the children of God. But this is all a gross cheat." -Matthew Henry

還有,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和全世界最有名的解經家如:Adam Clarke/Joseph Thayer等都如此警告。

今天,有人列出一些反駁的經文說:「基督徒犯罪又不悔改沒關係,還是可以保持與神的關係,還是可以上天堂。」這種說法是斷章取義經文,害人下地獄的毒藥。說這種話的人,他們根本不想要離棄罪惡,卻仍想要上天堂。

以下,我們將正確解釋四個被斷章取義的經文:

一、羅馬書八章38-39

有些人會曲解羅馬書八章38-39節說:「無論是死或生、或天使,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所以犯罪又不悔改的人還是有永生。」

現在請跟我仔細地讀這段經文: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羅八35-39)

請仔細看,保羅在羅馬書8:35-39的重點是在說,外在的「患難、困苦、逼迫、刀劍、是死是生、等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但保羅在這裡沒有說,難道犯罪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嗎?事實上,整本聖經告訴我們,雖然患難、困苦、逼迫、殉道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但是罪絕對會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

別忘記,耶和華自己的話語說:「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賽五十九1-2)這句經文清楚地告訴我們:罪一定會使我們與神隔絕!要知道,保羅是神的僕人,是使徒,也是先知。他的信息不可能與舊約先知的信息或他自己所說過的抵觸。神的話是不可能互相抵觸或矛盾的。聖經說:「我們縱然不信,祂仍是信實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後2:13;KJV聖經直譯)

讓我們來看,在寫羅馬書8:35-39之前,保羅先說了什麼: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八12-13)

這句話是針對在基督裡的基督徒「弟兄們」說的(羅八1, 12)。保羅在此乃是警告:若一個基督徒弟兄順從肉體犯罪,他就必要死,他就會失去救恩而死亡!
二、約翰福音六章37

有些人會曲解約翰福音六章37節說:「神說,祂總不丟棄信耶穌的人。所以犯罪又不悔改的人還是可以上天堂。」

現在請跟我仔細地讀這段經文: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裏來;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六37)

請注意,這段經文的前後文是在講罪人如何來到耶穌面前,信耶穌和得永生(約六35-48);不是在講已得救的人可以持續犯罪、不悔改、又持守永生。耶穌的意思是:到我這裡來尋求永生的,我總不會不要他、丟棄他。但耶穌從來沒有說,犯罪不悔改的基督徒,我總不丟棄他。

別忘記,神的僕人和先知大衛王說:「我兒所羅門哪,你當認識耶和華你父的神,誠心樂意地侍奉他,因為他鑒察眾人的心,知道一切心思意念。你若尋求祂(耶和華),祂必使你尋見;你若離棄祂,祂(耶和華)必永遠丟棄你」(代上28:9)

耶穌自己是大衛的子孫,又是彌賽亞,也是先知。所以,耶穌不可能在約翰福音6:37抵觸歷代志上28:9的真理。基督徒必須明白,雖然舊約和新約有不同的應許,但真理的原則卻是不變的。不可能神在舊約會丟棄犯罪不悔改的義人(代上28:9),然後在新約就允許犯罪不悔改的基督徒上天堂。

新約聖經清楚的告訴我們,神的旨意就是要基督徒成為聖潔(帖前4:3)。至於犯罪不悔改,不要聖潔的人,他們就是在違反神的旨意。這樣的人絕不可能進天國,因為耶穌親口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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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在新約耶穌有說祂會丟棄犯罪不悔改的基督徒嗎?答案是:當然!馬太福音25章26-30節告訴我們:

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耶穌說:又惡又懶的僕人是無用的,這樣的僕人會被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這地方指的就是地獄。所有熟悉聖經原文的註解家都說這裡指的是地獄。況且,聖經從未說天堂中會有黑暗的地方,也未曾說天堂裡有哀哭切齒的地方。

另外,耶穌在新約還說:「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太5:29)這句話是針對山上寶訓所有的人說的,而耶穌的門徒也在場(太5:1)。所以,在此耶穌的聽眾是罪人和門徒,不是只有針對罪人說的。即使是12使徒,如果右眼動淫念不悔改,耶穌親口說,神就會把那人全身丟在地獄裡。這經文又再次證明在新約,對於犯罪不悔改的基督徒,神的確會把他全身丟在地獄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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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耶穌又在約翰福音十五章說:凡屬於祂又不結果子的基督徒也會被丟在地獄裡。

「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人若不常在我裏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裏燒了。」(約十五1、2、6)

請仔細看,「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是針對基督徒說的。因為聖經從來沒有說:非基督徒是屬於基督的。一個基督徒必須結出悔改、聖潔、感恩、行善、公義、聖靈和傳福音的果子,才不會被剪去,扔在地獄的火裡燒了。另外,每當耶穌說:把某人扔在火裡時,都是指地獄的火,而不是指試煉(參考太七19;太十三40;太十八8;太廿五41)。

三、哥林多前書五章1-5

有些人會曲解哥林多前書五章1-5節說:「對於犯淫亂的基督徒,只要讓撒但敗壞他的肉體,靈魂仍然可以得救,聖經沒有說一定要悔改。」

現在請跟我仔細地讀這段經文:

「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五1, 5)

乍看之下,好像保羅是在說:這個犯淫亂的人即使持續敗壞下去,還是可以得救。但讓我提醒你:保羅在林前六章9-10節說:「不義和淫亂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再者,神親口說:「淫亂的,會被丟到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啟廿一8)所以,保羅的意思不可能是在說:犯淫亂又不悔改的人仍可以得救。

那麼,「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是什麼意思呢?其實,保羅的目的乃是要教會的會友把這個人趕出去(林前五2),並停止為他禱告,好讓魔鬼來敗壞他的肉體。而「敗壞」是來自希臘原文「olethros」,意思是「使染瘟疫、使受災禍」。換句話說,保羅希望這個人在被撒但攻擊之後,會謙卑地悔改,如此他才不會失去救恩。

這個犯淫亂的人後來有悔改嗎?

「因為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悔改來,以致得救……你看,你們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從此就生出何等的殷勤、自訴、自恨、恐懼、想念、熱心、自責。……我雖然從前寫信(哥林多前書)給你們,卻不是為那得罪人的(指那個犯淫亂的兒子),也不是為那受人得罪的(指他的父親)。乃要在神面前把我們顧念你們的熱心表明出來。」(林後七10-12;KJV直譯)

「Wherefore, though I wrote unto you, I did it not for his cause that had done the wrong, nor for his cause that suffered wrong, but that our care for you  in the sight of God might appear unto you.」(2 Corinthians 7:12;KJV)

以上的經文告訴我們:那個犯淫亂的兒子後來有依著神的意思憂愁而真悔改,以致得救。而哥林多後書二章4-7節又再次證明他後來有憂愁和悔改:

「我先前心裏難過痛苦,多多地流淚,寫信給你們(指哥林多前書),不是叫你們憂愁,乃是叫你們知道我格外地疼愛你們。若有叫人憂愁的,他不但叫我憂愁,也是叫你們眾人有幾分憂愁。……這樣的人受了眾人的責罰也就彀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

保羅說:「主的僕人要善於教導……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叫他們這已經被魔鬼任意擄去的,可以醒悟,脫離他的網羅。」(提後二24-26)

讓我們再看一次這段經文:「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五1, 5)

當然,這段經文絕對不可能是說:在基督徒中間,若有人犯淫亂的罪,就把他交給撒但,然而他的靈魂還是可以得救上天堂。若是如此,難道對於教會中淫亂的人,全部都把他們交給撒但,不用悔改,持續淫亂下去;這些淫亂不悔改的基督徒全都可以上天堂?太荒謬了!這樣的教會豈不是變成妓院?這樣就不必傳福音了,只要把所有的人都交給撒但,所有的靈魂都上天堂了?當然不可能是這樣!這當然不可能是真理。我們再強調一次,耶穌說教會是禱告的殿,教會要成為聖潔的新婦(弗5:26;太21:13)。

新約聖經清楚的告訴我們,神的旨意就是要基督徒成為聖潔(帖前4:3)。至於犯罪不悔改,不要聖潔的人,他們就是在違反神的旨意。這樣的人絕不可能進天國,因為耶穌親口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7:21)

四、約翰福音十章27-28

有些人會曲解約翰福音十章27-28節說:「耶穌賜人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神手裏把他們奪去,所以犯罪又不悔改還是不會滅亡。」

現在請跟我仔細地讀這段經文:

「我的羊聽從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從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約十27-28;史壯聖經原文字典)

請注意,「聽從」和「跟從」這二個動詞在希臘原文中都是現在式。也就是說,耶穌的意思是:持續聽從和跟從祂的羊,才會有永生,才會永不滅亡。

你必須明白,整本新約聖經告訴我們,跟從耶穌是有條件的,是需要付上代價的。由於現今大部分去教會的人都沒有聽過純正福音,所以他們根本不知道跟隨耶穌是有先決條件和代價的。耶穌說,這代價包含捨己、拒絕自我、天天背起十字架跟隨耶穌、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愛耶穌勝過愛自己的性命、自己的父母和妻子。(路9:23;加5:24;路14:26-33)

請仔細看約翰福音十章27-28節,耶穌說,跟隨祂和得著永生的條件就是要聽從和跟隨。當然,也包含以上我們所提到的那三段經文中所提到的先決條件和代價。接下來,讓我們來看新約聖經有沒有說犯罪不悔改的基督徒會滅亡呢?當然有。使徒行傳記載,有一個曾經行邪術的西門,他聽了福音信了、也受洗了,跟佈道家腓利在一起(徒8:13)。這證明這個西門曾經真正得救。但後來這個西門因為心術不正和貪錢,又想用錢來買聖靈的恩賜,所以彼得就跟他說:

「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吧!因你想神的恩賜是可以用錢買的。你在這道上無份無關,因為在神面前你的心不正。你當從你這罪惡悔改,祈求主,或者你心裡的意念可得赦免。」(徒8:20-22;KJV聖經直譯)

blogpost116simon.jpg -西門心術不正和貪錢!

這經文證明,貪錢不悔改的基督徒絕對會滅亡,絕對會下地獄!

保羅和彼得都是使徒和先知。他們講的真理都是一致的。保羅在提摩太前書說:「貪財是萬惡之根。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提前6:9)請注意,這是保羅寫給基督徒提摩太的。保羅說,那些(複數)想要發財的人,包含貪錢不悔改的基督徒,就會陷在敗壞和地獄的滅亡中!保羅從未說,貪錢不悔改的罪人會滅亡,但貪錢不悔改的基督徒卻不會滅亡。這種歪理是體貼肉體、喜歡犯罪的人,藉著段章取義經文而幻想出來的謬論。

結論

想想看,若一個法官容忍自己的百姓一再犯法,他不僅沒有要求他們悔改,還免了他們應得的懲罰,或一直幫他們付鉅額罰款;這樣的人一定會被唾棄為不公義、不公平的法官。然而,聖經說:「公義和公平是神寶座的根基。」(詩八十九14)神的愛是「不喜歡不義(罪iniquity),只喜歡真理」的(林前十三6)。所以,公義和公平的神絕不會溺愛自己的百姓,神要求犯罪的人一定要悔改。

要知道,神對罪的容忍度是零!聖經說:那召我們的神是聖潔的,是忌邪的;祂要求我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彼前一15;申四24)。因此,神不可能容忍重生後的基督徒無法無天,持續犯罪又不悔改。

我們需要仔細地讀聖經,避免斷章取義。要知道,所有錯誤的教導和異端都是從斷章取義經文開始的。若你曾經錯誤地告訴人「基督徒犯罪又不悔改沒關係,反正都可以上天堂」;此刻你需要向神徹底悔改,否則你自己也有禍了。

在啟示錄三章,一開始耶穌就對撒狄教會的使者(也就是牧者)說「要悔改…凡(從罪中)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啟三3-5)

這句話是寫給「撒狄教會的牧者」。換句話說,犯罪又不悔改的基督徒將會失去救恩,因為耶穌會把他們的名字從生命冊上塗抹掉。

請注意,若有任何人(包含牧者)刪去以上的預言說:「犯罪又不悔改的人不會失去救恩」,那麼,若他不悔改,他的名字也會被神從生命冊上刪去。因為聖經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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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啟廿二19)

「犯罪又不悔改的基督徒會失去救恩嗎」(上)篇
https://repent-pray-revival.org/2019/01/11/will-unrepentant-christians-loose-their-salvation-part-1/

真假基督徒測驗
https://repent-pray-revival.org/2018/12/27/true-and-false-christians-a-test/

什麼是純正的福音?
https://repent-pray-revival.org/2019/03/11/what-is-the-pure-gospel-of-jesus-christ/

先認罪悔改,才能因信稱義
https://repent-pray-revival.org/2019/01/14/first-you-must-repent-then-you-can-be-justified-by-fa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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