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l leaving the body

人有靈魂嗎?它有多重?

Does the soul of a person exist? How much does it we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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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2:7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a living soul),名叫亞當。

創世記 35:16-19
16 他們從伯特利起行,離以法他還有一段路程,拉結臨產甚是艱難。
17 正在艱難的時候,收生婆對她說:「不要怕,你又要得一個兒子了。」
18 她將近於死,靈魂要走的時候(as her soul was departing ),就給她兒子起名叫便俄尼,他父親卻給他起名叫便雅憫。
19 拉結死了,葬在以法他的路旁。以法他就是伯利恆。

約伯記 32:8  但在人裡面有靈,全能者的氣使人有聰明。
Job 32:8 New King James Version
But there is a spirit in man, and the breath of the Almighty gives him understanding.

是有重量沒錯 但並不是每個都固定的

(一位叫做鄧肯·麥克杜爾Duncan MacDougal的美國醫生早在1907年就做了一個實驗,他將6名瀕死的病人安放在一個裝有靈敏計量裝置的床上,可以確認死者生前和生後的重量,在確認患者死亡的瞬間麥克杜爾記下了病人體重的變化。在第一名病人死去的一刻麥克杜爾記錄到病人體重減輕了21.3克,由此他認為這就是靈魂的重量。因為靈魂離開了軀體,所以重量減輕了。由此推之,靈魂是可以離開人體而存在的。)

1907年4月,一位叫鄧肯·麥克杜爾Duncan MacDougal的人,在美國做了一連串的實驗,以證明人類在肉身死了以後,人格個性精神(靈魂)會以另一種形式繼續留存下來。他認為靈魂若要存在,會有機會成為一種有質量而且占用空間的物質,所以他觀察了六個人的死亡過程,作了精密的記錄。

Duncan MacDougal

他的第一個個案,是一個快死的肺結核男病人,對實驗本身,找一個由重病致死的人為目標是最好的,因為他們在快死去的時候,幾乎沒有活動能力,可以作出準確的量度。 病者經過三小時四十分鐘的觀察才與世長辭,這段期間,他安排睡在一個特製架子上以方便量度。雖然是一個以快死的人作的實驗,但在任何時刻都以病患的安寧為先。 

即使他是安定地睡在床上,但他以每小時1安士的平均速率減輕,這被DUNCAN視為正常的水份流失與蒸發。經過三小時四十分,在最後的一刻,病者死去,同時儀器的指針一下子跌了下來並安定,這個病患的體重突然跌了4/3安士(= 0.75安士 = 21克)。

在這個過程中,病者的水份蒸發率是每分鐘六十分之一安士,在這死去的一刻,死者突然失去四分三安士,就不能計算是水份蒸發。由於死者內臟亦停下來了,所以亦不能當成體內液體移動所引起的重心轉移,這突然失去的4/3安士是無法解釋。再有一個可能性,就是在肺部的殘留空氣,但DUNAN與他的同事把空氣輸入與輸出後發現,這個方法無法令指針變動。 

這四分三安士(21克)是甚麼呢,是不是就是所謂的靈魂呢?

他的第二個受實驗者,同樣是一個快死的肺結核男病者,他們以同樣的方法去量度,得出這個病者以每小時四分三安士的速率失去重量,比起之前的一個,水份蒸發的速率較慢,經過四小時十五分的觀察,病者才死去。在最後的十五分鐘,他停止了呼吸,但面部肌肉繼續痙攣地抽搐,最後離世。在痙攣停止後,儀器指針顯示他即時失去了半安士,他的同事立即聽病者的心臟,證實已經停頓,這時,DUNCAN再一次觀察儀器,顯示出病者這時失去了一點五安士多,同樣地內臟沒有活動。

他的第三個受實驗者,同樣是一個快死的肺結核男病者,在死時突然失去一點五安士,幾分鐘後再失去一安士。

第四個是一個昏迷的女糖尿病患者,可惜儀器未有較好而且有其他人影響下,DUNCAN宣佈該次實驗無效。

他的第五個受實驗者,同樣是一個快死的肺結核男病者,在死去的同時失去了八分三安士,指針清楚地突然落下。

最後一個只觀察了十五分鐘,在DUNCAN正在調整儀器時就死去了,DUNCAN宣佈該次實驗無效。

在死去後20-30分鐘失去的重量,是死者身體的水份蒸發所致,重量的多少要視當時的環境因素,例如溫度,濕度等。同樣的實驗,他對15-70磅重的狗隻身上進行,但沒有一隻在死前有突然失去重量的情況發生。

據1991年12月18日《揚子晚報》題為“靈魂有重量嗎”的文章報導說:1901年,美國鄧肯大學的麥克唐蓋爾博士做了一次特殊的試驗:把一名即將咽氣的肺病患者移放到一架很大但很靈敏的光束天平上,大約過了三小時四十分鐘,病人的面部表情驟然消失。

在隨後的兩年半時間裏,他又對五位病人進行了驗證,這些病人在死去的一瞬間,失去了10.6克—42.5克的重量。 這除了說明是靈魂離開身體之外,沒有其他的解釋。 最有意義的是,麥克唐蓋爾又對15只狗做了同樣的試驗,結果,每只狗在死亡前後都沒有失去任何重量。 這是因為狗是沒有靈魂的,也和聖經說法相符合,因為神在造萬物時,只給人造有靈魂而動物、植物都沒有。

創2:7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通過狗的試驗就可以說明不是那一口氣,因為狗也喘氣,也咽氣,可狗的重量就沒有變化,這足以說明少的重量就是人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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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若忽略這麼偉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來2:3)

讓我們很簡短地來看什麼是純正的福音。

什麼是純正的福音?

純正的福音就是:「世人都犯了許多罪,很多、很多、很多次違背了神的道德律法,也就是十誡(約壹3:4)。

10 commandments

想想看,你這輩子說謊過多少次?而說謊就是違背十誡的第九誡。還有,你這輩子肯定有偷東西、貪錢、好色、動淫念、同居、婚前性行為、外遇、墮胎、愛世界、妄稱神的名(說Oh my God!)、虛榮、抽煙、醉酒、恨人、咒罵父母、罵髒話、拜各樣的偶像、拜假神、拜財神、不敬拜耶和華真神等等。這些都是自私、邪惡、又得罪神的

罪就是對上帝的公然藐視和叛變,而得罪上帝比得罪中國皇帝或總統更嚴重至少一兆倍! 

世界上的每個人都必須知道,得罪上帝比得罪世上所有的皇帝或總統還嚴重!
得罪上帝比得罪一兆個皇帝、總統、或國王還嚴重!
得罪上帝比得罪皇帝或國王
嚴重至少一兆倍! 

God's judgment

所以,在神面前,你不是一個好人,你仍然是一個罪人!

每個世人都得罪了創造宇宙的耶和華上帝,而上帝的身分和價值遠比中國皇帝或世上的總統還要高至少一兆倍。事實上,上帝比整個宇宙更有價值!祂乃擁有無限和永恆的價值(詩49:8;賽57:15)!祂又是最高最上、至高至上、永遠長存、聖潔恨罪的真神(賽57:15;彼前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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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145:3 聖經當代譯本
耶和華是偉大的,當受至高的頌讚,祂的偉大無法測度。

就是因為上帝的價值和偉大都是永恆的(詩49:8;賽57:15),所以每個得罪神的世人都必須賠償到永遠。所以,世人應得永遠在地獄的刑罰。聖經說,罪的工價就是死,按著神的命定,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所以,在神面前,每個違背十誡的世人都如死刑犯,必須求到皇帝或總統的特赦才能免於死刑。這樣的特赦是上帝的恩典,是人所不配的。而惟有當人悔改、離棄罪、信福音、並天天背起十字架來跟從耶穌,才能真正得救、與神和好、靠著耶穌的血稱義、藉著耶穌免去神的忿怒,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羅3:23;約壹3:4;出20章;詩7:11;羅6:23;路13:3;來9:27;可1:15;路9:23-24;林後5:20;羅5:9;約3:16 )

先認罪悔改,才能因信稱義

聖經說,人人必須先認罪悔改,才能因信稱義。人人在決志或受洗前,必須先認罪悔改,天天背起十字架跟隨耶穌,才能因信稱義(真正的重生/得救)。

(太3:2;太3:8;太3:11;太4:17;太9:13(KJV);太11:20;太11:21;太12:41;可1:4;可1:15;可2:17(KJV);可6:12;路3:3;路3:8;路5:32;路9:23;路10:13;路11:32;路13:3;路13:5;路15:7;路16:30;路24:47;徒2:38;徒3:19;徒5:31;徒11:18;徒13:24;徒17:30;徒19:4;徒20:21;徒26:20;羅2:4;羅2:5;彼後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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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是耶穌,並不能使一個罪人成為基督徒!

聖經還說:「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邪靈(demons)也信,卻是戰驚。」(雅二19;原文直譯)

請你仔細看,邪靈也信神,而且還是戰驚地信神。難道他們也可以算是基督徒嗎?當然不算!單是信神,並不能使一個罪人成為基督徒,因為聖經明確說,在信福音前,人必須先悔改

(太3:2;太3:8;太3:11;太4:17;太9:13(KJV);太11:20;太11:21;太12:41;可1:4;可1:15;可2:17(KJV);可6:12;路3:3;路3:8;路5:32;路9:23;路10:13;路11:32;路13:3;路13:5;路15:7;路16:30;路24:47;徒2:38;徒3:19;徒5:31;徒11:18;徒13:24 徒17:30;徒19:4;徒20:21;徒26:20;羅2:4;羅2:5;彼後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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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聖經說:「耶和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出34:6-7;林前六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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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

約翰一書2:17 :「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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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

聖經說:「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命令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徒17:30;KJV)

 

真悔改的人會愛神和恨罪 

悔改就是改變原本對罪的想法、感覺、態度,並開始恨罪和按著神的真理而行。

悔改的重點是在於恨罪、離棄罪和停止得罪神。

一個真正悔改的人會愛神和恨罪。

一個真悔改的人不再渴慕犯罪,也不認為罪是好玩或刺激的。他會恨罪、憎惡罪、並認為罪是骯髒和污穢的(詩97:10;伯15:16)

真悔改的人會憎惡他之前的罪行。當他想起過去的罪行,他會對自己說:「我之前所犯的罪真的很糟糕,而我也應得神的忿怒和地獄的刑罰。」當他想到神願意救像他這麼糟糕的罪人時,他的心就充滿了最大的感恩。

真悔改的人會認為救恩比一切的財富還要寶貴。

耶穌明說:「我告訴你們…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十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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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悔改 =自取滅亡!

所以,不悔改 =自取滅亡!不悔改 =自取滅亡!

耶穌又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26-27)

換句話說,若有任何人愛自己的性命、父母、妻子、兒女、學業、金錢、或工作過於愛耶穌,那人就不能作耶穌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耶穌的,也不能作耶穌的門徒!

願你能夠徹底和真正悔改,願你停止找各樣荒謬犯罪的藉口,願你真正重生,一生為主而活,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神國度的益處,使被殺的羔羊得著一切的榮耀! 

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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