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絕不是30秒的事!
Being born again is NOT a 30 second thing!
作者:馬強盛/顏美娟夫婦
2012/8/18
路14:25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
路14:26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路14:27 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路14:33 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路9:23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加5:24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請看這篇文章的人先看「什麼是純正的福音」,如此你才不會一頭霧水。
https://repent-pray-revival.org/2019/03/11/what-is-the-pure-gospel-of-jesus-christ/
推薦:先認罪悔改,才能因信稱義 (更新)
在開始這個主題之前,讓我們很簡短地來看什麼是純正的福音。你必須先明白什麼是純正的福音,你才能夠真正明白什麼是神的恩典。
純正的福音就是:「世人都犯了許多罪,很多、很多、很多次地違背了耶和華真神的道德律法,也就是十誡。世人都得罪了創造宇宙的真神,而祂的價值遠比一般世上的總統還要大。事實上,耶和華比整個宇宙更有價值!祂乃擁有無限和永恆的價值(詩四十九8;賽五十七15)!祂又是最高、至高至上、永遠長存、聖潔的真神(賽五十七15;彼前一16)!
就是因為神的價值和偉大都是永恆的(詩四十九8;賽五十七15),所以任何得罪神的世人都必須賠償到永遠。所以,世人應得永遠在地獄的刑罰。聖經說,罪的工價就是死,按著神的命定,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所以,在神面前,每個違背十誡的世人都如死刑犯,必須求到總統的特赦才能免於一死。這樣的特赦是神的恩典,是人所不配的。而惟有當人悔改、離棄罪、信福音,並天天背起十字架來跟從耶穌,才能真正得救、與神和好,靠著耶穌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耶穌免去神的忿怒。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羅3:23;約壹3:4;出20章;詩7:11;羅6:23;路13:3;來9:27;可1:15;路9:23-24;林後5:20;羅5:9;約3:16 )
別忘記,聖經說,人人在決志或受洗前,必須先認罪悔改,願意天天背十字架跟隨耶穌,才能因信稱義(真正的經歷重生)。(太3:2;太3:8;太3:11;太4:17;太9:13(KJV);太11:20;太11:21;太12:41;可1:4;可1:15;可2:17(KJV);可6:12;路3:3;路3:8;路5:32;路9:23;路10:13;路11:32;路13:3;路13:5;路15:7;路16:30;路24:47;徒2:38;徒3:19;徒5:31;徒11:18;徒13:24 徒17:30;徒19:4;徒20:21;徒26:20;羅2:4;羅2:5;彼後3:9)。
-聖經說,人人在決志或受洗前,必須先認罪悔改,願意天天背十字架跟隨耶穌,才能因信稱義
有35個新約的經文根據要求人必須悔改
既然有35個新約的經文根據要求人必須悔改,這就代表神當然已經給人自由意志可以來選擇悔改、或不悔改。所以,這世上沒有不能悔改的人,只有不願意悔改的人。
請注意,這不是我們個人的說法,乃是神自己的說法。以上許多經文根據足以證明,不悔改的非基督徒和假基督徒,他們死後會被神丟到地獄裡。那時,他們無法跟神強辯說:「我不知道馬強盛顏美娟夫婦所講的才是純正的福音,我以為『先認罪悔改才能得救』只是他們個人的看法。」因為我們已經引用這麼多經文,讓你無法睜眼睛說瞎話,而你也無法在神面前強詞奪理,或假裝不知道什麼是純正的福音。
由於今日有許多教會只要拚人數、拚奉獻、建造自己的國度和滿足自己的野心,許多牧者已經偏離純正的福音,他們不再引用神的道德律法來幫助罪人知罪(羅七7;約壹三4;加三24),也不告訴罪人認罪悔改的必要。即使有些牧者有講到悔改,也只是輕描淡寫、隨便帶過。有些牧者更離譜,完全不講悔改,只告訴罪人說:只要信就可以得救,趕快受洗,罪的問題受洗之後再說。
但聖經從來沒有說,罪的問題受洗之後再說。聖經乃是說:人必須先悔改才能受水洗(或稱浸水禮),而水洗就是悔改的洗(太三2,7-11;可一3-5;路三2-3;徒十三24;徒二38-39;徒十九3-4)。換句話說,如果你從來沒有真悔改和徹底悔改,你就沒有資格受洗!!!
你必須明白,即使你的牧師沒有講悔改,或他不敢講悔改,但神仍然命令你悔改、離棄罪、天天背十字架跟隨耶穌(路九23),信純正福音,才能因信稱義。
聖經說:「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命令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徒十七30;KJV Bible direct translation)
推薦:「為什麼神命令人悔改,而不是拜託人悔改?」
推薦:「什麼是受洗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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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們已經提到,在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真悔改和重生之前(仍是假基督徒的時候),他就已經在作降服的禱告,而且他還是每天都作類似的禱告,早晚各一次。
降服的禱告 – 約翰衛斯理
根據約翰衛斯理自己的日記(A Longing for Holiness, by John Wesley, ISBN 0-8358-0827-0),他在1733年去美國宣教之前,就已經每天在作「降服的禱告」。但是,由於他還是在犯自我欺騙、假冒偽善的罪,所以他在1733年時仍然沒有重生。根據他在1738年5月24日的日記,那天,約翰衛斯理才領受「得救的確據」(弗1:13-14, 多3:7)。換句話說,即使約翰衛斯理在1733年時每天作2次降服的禱告,但他直到5年後才真正悔改重生。約翰衛斯理在重生前,他承認自己仍然對主冷淡和冷漠,他也承認在這5年中,他經常犯罪。他頭腦同意真理,但心裡沒有真正的降服和離棄罪。
這真實故事告訴我們幾個重點:
- 重生絕不是30秒的事!重生的經歷絕不可能是藉著30秒的決志禱告而來!耶穌和所有新約的使徒都從未帶任何人作30秒的決志禱告,也從未宣佈任何作決志禱告的人說:他們已經重生。
- 對假基督徒而言,即使你模仿約翰衛斯理每天作降服的禱告,但你仍然有可能每天都在犯自我欺騙、假冒偽善、裝屬靈的罪。總而言之,神看重的是內裡誠實(詩51:6)。對約翰衛斯理而言,惟有當他誠實地面對自己,停止自我欺騙和假冒偽善,並把人生的主宰權完全交給主時,他才經歷真正的重生。同樣地,今天,所有真正要救恩的假基督徒,也都必須如此誠實地面對自己。我們的勸勉是,若你願意早一點誠實地面對自己、停止自我欺騙和假冒偽善,你就不需要花5年、甚至更久的時間在繞圈子。我們盼望你不需要花5年、甚至更久才願意徹底悔改、天天背起十字架跟隨耶穌、愛耶穌過於自己的性命(路十四26)、並經歷真正的重生。
- 在此,我們特別聲明,我們非常尊敬約翰衛斯理,我們講他的故事完全沒有貶低的意思,也不是要計較他的過去。雖然他花了5年的時間才真悔改和重生,但他重生後,一直到他死前,他為主大發火熱。他平生興起了衛理會,也影響了其他許多基督教教派,以及許多後來的屬靈長輩。在他過世前,英國已有7萬衛理會教徒,美國則有8萬人。
另外,其他基督教著名的領袖如:
- 懷特非(George Whitefield):他花了近10年才重生得救。
- 約拿單.愛德華玆Jonathan Edwards:約5年。
- 約翰牛頓John Newton:約6年。
他們的經歷則證明,重生絕不是30秒的事。
太11:12 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
「就如當年的尼尼微王一樣,當一個罪人懂得愛惜自己的靈魂過於吃喝玩樂、一切世上的榮華富貴時,他就會願意踏下寶座(代表自我下台、放棄自己人生的主宰權)、披上麻衣(代表謙卑、痛悔)、切切求告神和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代表徹底悔改)。如此一來,他們不但避免了災禍和審判,他們也尋求到神的慈愛和救恩(拿三1-10;拿四2)。」-馬強盛/顏美娟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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