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基督徒有衣有食,就當知足?
Why Christians having food and clothing has to be content
作者:馬強盛/顏美娟夫婦
純正福音和復興網站
http://www.repent-pray-revival.org
2024/11/8
箴言 11:4 發怒的日子,資財無益,唯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
「貪錢是人最常犯的罪,也是人最不會承認的罪。」-馬強盛/顏美娟夫婦
「金錢方面,夠用和有多餘的錢來禱告、傳福音就夠了。」-馬強盛/顏美娟夫婦
提前6:6 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
提前6:7 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
提摩太前書 6:6 聖經當代譯本
其實敬虔和知足才是真正的財富
這節經文告訴我們,即使你有敬虔和敬畏神,你仍然需要有知足的心,這才是真正的財富。
這節經文告訴我們,即使你有敬虔和敬畏神,你仍然需要有知足的心,這才是真正的財富。
如果你真的敬畏耶和華,你必恆久知足,不遭邪惡。
箴言 19:23 敬畏耶和華的得著生命,他必恆久知足,不遭禍患(邪惡, NKJV)。
聖經注釋家 馬太亨利(Matthew Henry)說:「對那些最敬虔和最知足的人而言,他們絕對是世上最快樂的人。」
為什麼基督徒有衣有食,就當知足?
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提前6:7)
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提前6:7)
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提前6:7)

當你到世上來,當你出生時,你是空手而來的;在你死後,你也是空手離開的。
當你出生時,你空手沒錢;在你死後,你也是空手沒錢。
什麼樣的人才是真正「先求神的國的人」
敬畏神、永生、遵行神的旨意、天天背十字架跟隨耶穌、相信和傳純正的福音比賺錢和為自己而活更重要太多了!
如果你一生不悔改,不成為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不遵行神的旨意,那麼耶穌說,你進不了天國!
即使你是真基督徒,但你後來不遵行神的旨意,耶穌就會不認你(太7:23),你也進不了天國!
如果你不悔改,神仍然活得很好。
如果你不悔改,神不會少一塊肉。
假基督徒和屬肉體基督徒的差別
如何知道自己是不是假基督徒?
什麼是純正的福音?
你必須先悔改,才能成為真正的基督徒 (35個經文根據)
https://repent-pray-revival.org/2024/07/23/you-must-first-repent-before-you-can-become-a-true-christian35-scriptural-proofs/
太7:21 耶穌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 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耶穌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 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
唯獨 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
唯獨 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
換句話說,不遵行神旨意的人不能進天國。
不遵行神旨意的人不能進天國。

這有點像皇帝說,唯獨 遵行我聖旨的人才能住在皇宮裡。
換句話說,不遵行皇帝聖旨的人不能住在皇宮裡。
所以馬太福音 7:21 告訴我們,
耶穌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
唯獨 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
換句話說,不遵行上帝旨意的人不能進天國。

「想上天堂卻不願意遵行上帝的旨意,就如想住在皇宮卻不願意遵行皇帝的聖旨一樣荒謬。」-馬強盛/顏美娟夫婦
馬太福音 7:19-21
19 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
*每當耶穌說:把某人扔在火裏時,都是指地獄的火(太7:19;太13:40;太18:8;太25:41),而不是指試煉或試驗。
20 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
21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 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22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23 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24 「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
25 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
為什麼基督徒有衣有食,就當知足?
提前6:6 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
提前6:7 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
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
太16:26 耶穌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
聖經說,
傳道書 5:10 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貪愛豐富的也不因得利益知足。這也是虛空。
聖經還說,貪婪的…不能承受神的國。(哥林多前書 6:9-10)
以弗所書 5:5 因為你們確實地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汙穢的,是有貪錢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份的;有貪錢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KJV Bible)

所有的死人都是窮人,無論你信還是不信。
(all dead people are poor people, whether you believe it our not!)
所有的現金、黃金和珠寶都無法避免你的身體在棺材裡腐爛,也無法避免你的靈魂死後下地獄。
(除非你有向神認罪悔改,把你的生命降服於耶穌,願意愛耶穌過於愛自己的生命,願意天天背起十字架跟隨耶穌,成為真正的基督徒,並遵行上帝的旨意。)
在死後下地獄後,沒有任何人可以帶走他們的現金、黃金、存款、妻子、孩子、房子、車子、冰箱、冷氣。

地獄裡沒有億萬富翁、沒有麥當勞、沒有食物、沒有水,只有死不悔改、破產和口渴的罪人!
地獄裡沒有億萬富翁、沒有麥當勞、沒有食物、沒有水,只有死不悔改、破產和口渴的罪人!
即使你擁有全世界所有的錢,但你仍然無法在地獄裡買到一滴涼水。
箴言 11:4 發怒的日子,資財無益,唯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
提前6:8 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
1 Timothy 6:8 NKJV
“And having food and clothing, with these we shall be content.”
基督徒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
你只要有衣服可以穿,有食物可以吃,有地方可以住,就應該知足。若你是個真基督徒,「你就要思念上面的事情,不要思念地上的事情,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西3:1-3)。
路加福音 12:15 於是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
路加福音 12:15 聖經當代譯本
接著,祂對眾人說:「你們要小心防範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並不在於家道富足。」
聖經說:「一個義人所有的雖少,強過許多惡人的富餘。」(詩37:16)
箴言 19:23 敬畏耶和華的得著生命,他必恆久知足,不遭禍患(邪惡, NKJV)。
希伯來書 13:5 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
之前我們看過「提前6:8」這節經文,現在我們來看「提前6:9」
提前6:9 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沈在敗壞*和滅亡**中。
為什麼基督徒有衣有食,就當知足?
因為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沈在敗壞*和滅亡**中。
哪些人才算是「想要發財的人」呢?換句話說,什麼是貪財的定義呢?
想發財 = 貪財!
想發財 = 貪財!
想發財 = 貪財!
貪財的定義就是『有衣有食,仍然不知足』
根據聖經,貪錢或想要發財的定義就是『有衣有食,仍然不知足』。(仔細看: 提前6:8-9)。
精通希臘原文的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也是如此教導。想想看,這個定義就是神的標準,這就是神的公義、公平、聖潔和智慧。

一位公義的法官絕不會採用小偷的標準來判小偷無罪,審判全地的神更不會採用貪財者的標準來判貪財者“不貪財”。
人不能自己定義什麼是貪財,因為人會按照自己的貪心說出各種不同的標準。人不能自己定義什麼是貪錢,什麼不是貪錢,因為人會按照自己的自私和貪錢來判定自己『不貪錢』。
但神的標準就是:「有衣有食而不知足的人」就算是貪財的人。這個標準是非常合理、符合邏輯的。
這個定義禁止所有貧窮人和有錢人『有衣有食,仍然不知足』。

所以,無論是貪小錢、或貪大錢,都算是貪錢。
就如同說小謊、說大謊,都算是說謊。
又如同偷小錢、偷大錢,都算是偷錢一樣。
神禁止所有的人不知足、貪錢、和想要發財!也就是說,從領最低薪資的人,到高收入的人,到億萬富翁,神對貪錢的定義和標準都是一致和公平的。
那就是,神禁止所有的人『有衣有食,仍然不知足』(提摩太前書6:8)。
所以,基督徒要學習知足,不要浪費時間在貪錢或想發財上面。
所以,無論你是低收入的人、高收入的人、百萬富翁、或億萬富翁,你要學習知足,不要浪費時間在貪錢或想發財上面,要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要愛神恨罪!
要天天背起你的十字架,天天敬拜禱告!
讓我們再次強調,根據聖經,貪錢或想要發財的定義就是『有衣有食,仍然不知足』。(仔細看:提前6:8-9)。
精通希臘原文的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也是如此教導。
「貪錢是人最常犯的罪,也是人最不會承認的罪。」-馬強盛/顏美娟夫婦
「當我有現金時,我趕快奉獻出去,免得它從我的口袋跑到我的心裡。」-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

– 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
提前6:9 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沈在敗壞*和滅亡**中。
這經文所提到的「敗壞*」是來自希臘原文的「olethros」(史壯聖經原文字典,編號G3639)。意思是:沈淪、毀滅、死亡。在帖後1:8-9節,同一個希臘字被翻譯為「沈淪」:「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olethros),離開主的面和祂權能的榮光。」
這經文所提到的「滅亡**」是來自希臘原文的「apoleia」(史壯聖經原文字典,編號G684)。意思是:在地獄裡永恆地痛苦和滅亡。資料來源:http://www.blueletterbible.org/lang/lexicon/lexicon.cfm?Strongs=G684&t=KJV
另外,提前6:9的「滅亡」和太7:13中的「滅亡」,都是同一個希臘字(apoleia)。
聖經說:「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apoleia),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
「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包含了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因為二者都會想要發財。我們甚至可以說,今天有些曾經悔改和重生的基督徒也想要發財。
猶大
基督徒也有可能被誘惑犯貪錢的罪,如:猶大、亞拿尼亞和撒非拉。這三個人都曾經是真正的基督徒,但後來因為貪錢又不悔改,所以他們都失去救恩了。
聖經說,貪婪的…不能承受神的國。(哥林多前書 6:9-10)
以弗所書 5:5 因為你們確實地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汙穢的,是有貪錢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份的;有貪錢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KJV Bible)
我們真正愛惜你的靈魂、生命、健康、家人、孩子,所以我們只會講真理和憑愛心說實話。
我們真正愛惜你的靈魂、生命、健康、家人、孩子,所以我們只會講真理和憑愛心說實話。
我們真正愛惜你的靈魂、生命、健康、家人、孩子,
所以我們只會講『耶穌基督的純正福音』、真理、和憑愛心說誠實話。
以弗所書 4:15 唯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
-要知道,你一生最愛你的朋友,就是對你說最多誠實話的人。
-You know, the friend who loves you the most in life are the ones that tell you the most truth!
-馬強盛/顏美娟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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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發財 = 貪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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