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as

猶大曾經是基督徒嗎?
Was Judas a Christian? 

作者:馬強盛/顏美娟夫婦

2009/1/4

今天,有一種荒謬的說法:「雖然出賣耶穌的猶大曾經是耶穌的門徒,也是使徒,但是猶大從來沒有得救。並且,當耶穌在地上傳福音時,其他十一個門徒也都沒有得救。」

「門徒」=「基督徒」

在破解這個荒謬的說法之前,你必須知道:根據使徒行傳十一章26節,所有的基督徒在正式被稱為「基督徒」之前,都被稱為「門徒」。

聖經說:「找著了,就帶他到安提阿去。他們足有一年的工夫和教會一同聚集,教訓了許多人。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徒十一26)

也就是說,在安提阿的聚集之前,耶穌基督的門徒都還沒有被稱為基督徒,都是稱為「門徒」;但是在安提阿的聚集之後,耶穌基督的門徒就開始被稱為「基督徒」。

這段經文證明:「門徒」=「基督徒」,「基督徒」=「門徒」,只是時間不同,稱呼不同而已。

[安提阿是個地點,在今日的土耳其南部]也就是說,在安提阿的聚集之前,只有「門徒」和「非門徒」的差別。聖經從來沒有說,只有比較聖潔的人才是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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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十二使徒都是「門徒」

既然我們已證明:基督徒 = 門徒;那麼,讓我們來看耶穌稱猶大和十一個使徒為「門徒」的經文證明。

「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給他們權柄,能趕逐污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症。這十二使徒的名:頭一個叫西門、又稱彼得,還有他兄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腓力和巴多羅買,多馬和稅吏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達太,奮銳黨的西門,還有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太十1-4)

請注意,張開你的眼睛,耶穌的確稱這十二位是「門徒」,也就是說,他們是「基督徒」。

請注意,張開你的眼睛,耶穌的確稱這十二位是「門徒」,也就是說,他們是「基督徒」。

當然,耶穌絕不會說謊,也不會開玩笑,祂不會把從未得救的人稱為「門徒」。

別忘記,在耶穌上十字架前,祂說:「無論什麼人,只要撇下一切所有的,就能做我的門徒(基督徒)。」(路十四33) 那麼,十二位使徒有沒有在耶穌上十字架前撇下一切所有的跟從耶穌呢?當然有,因為彼得在耶穌上十字架前,對耶穌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祢。」(太十九27) 以上這麼多經文證明,十二使徒(包含猶大),他們在耶穌上十字架前就已經是真正得救的基督徒。

耶穌不可能命令人犯「假冒偽善的罪

另外,在馬太福音廿三章,耶穌曾經嚴厲地責備假冒偽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這證明耶穌恨惡任何「假冒偽善的罪」!並且耶穌說,假冒偽善又不悔改的人將無法逃脫地獄的刑罰。「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啊,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太廿三29、33)

而耶穌在馬可福音六章7-12節,差遣十二門徒出去傳道、叫人悔改、又醫病趕鬼。現在,請你仔細想想看,若十二門徒從來沒有真正悔改和信福音(從未得救),那麼,耶穌怎麼可能叫他們出去「傳道、叫人悔改」(可六12)呢?

自己都沒悔改,還叫人悔改,這豈不是假冒偽善嗎?若耶穌真的這麼做,祂就是命令十二門徒犯「假冒偽善的罪」。

當然,耶穌本身也是神(約一1;賽九6),祂是無罪的(林後五21;申卅二希伯來原文),也不會假冒偽善。所以,耶穌絕不可能設立十二個沒有悔改的罪人去「傳道、叫人悔改」(可六12)。也就是說,若有人指控耶穌會設立十二個沒有悔改的罪人去「傳悔改、赦罪的道」(路廿四47),這就是在說耶穌故意叫人犯罪。這是絕對錯誤的!

使徒猶大後來有失去救恩嗎?

請注意,猶大曾被揀選為一個真正的使徒(太十1-2),曾經被耶穌差遣出去傳道、叫人悔改、趕鬼和治好病人(可六12-13)。後來,在耶穌快要上十字架前,撒但入了猶大的心(路廿二3),他就出賣了耶穌(可十四18)。從馬太福音27章3-5節看出,猶大雖有知罪但是未有悔改,因此他就失去使徒的職分(徒一20)和他的救恩(詩六十九28;可十四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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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7章2、12節又再次向我們證明猶大曾經有永生,後來又滅亡,失去了永生,而其他的十一個門徒沒有滅亡。

耶穌在上十字架前,為十二門徒禱告說:「正如祢(天父)曾賜給祂(耶穌)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祂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我與他們(十二門徒)同在的時候,因祢(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猶大),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約17:2、12)

以上許多經文證明:即使是曾經「因信稱義的基督徒或使徒」,若他犯罪又不悔改,他仍然會失去救恩。

聖經又說:「耶和華不輕易發怒,大有能力,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祂乘旋風和暴風而來,雲彩為祂腳下的塵土。」(那鴻書一3)也就是說,神對罪的容忍度是零!

Dake聖經註解家叫做法尼斯.達克牧師(Rev. Finis Dake)

美國曾有位聖經註解家叫做法尼斯.達克牧師(Rev. Finis Dake),他擁有聖靈所賜的超自然記憶恩賜,會一字不漏地背整本聖經。他是靈恩派中非常受尊敬的解經家,他平生花了十萬個小時讀經。法尼斯.達克曾列出118個經文根據,證明犯罪又不悔改的基督徒絕對會失去救恩!

而馬太.亨利(Matthew Henry)可以說是福音派教會中最受尊敬的聖經註解家。他註解了聖經的每一句經文,連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都推薦他的註解。馬太.亨利說:「連世上最屬靈的基督徒都必須保守自己的心,不故意犯罪。若他被誘惑犯罪,他就必須悔改,否則就會失去救恩。」

PICKWICK_Template  -聖經註解家馬太亨利(Matthew Henry)

針對哥林多前書六章9-10節,聖經註解家馬太亨利(Matthew Henry)說:「凡不義的事都是罪(約壹五17),對所有犯罪又不悔改的人而言,天國會向他關門。雖然聖經說不要自欺,但是還是有些人喜歡自我欺騙,以為神與他們一樣。他們以為自己可以活在罪中,而死去的時候仍然是個基督徒。他們以為活得像魔鬼的兒女,還可以與神的兒女一起上天堂。這種說法是一種噁心的欺騙!

“All unrighteousness is sin; and all reigning sin, nay, every actual sin committed deliberately, and not repented of, shuts out of the kingdom of heaven. Men are very much inclined to flatter themselves that God is such a one as themselves, and that they may live in sin and yet die in Christ, may lead the life of the devil’s children and yet go to heaven with the children of God. But this is all a gross cheat." –  Matthew Henry

還有,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和全世界最有名的解經家如:Adam Clarke/Joseph Thayer/John Darby/Charles Hodge等都如此警告。

詳細內容和經文根據請看:

推薦:「犯罪又不悔改的基督徒會失去救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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